一、首都北京的大街上無故被拘
2001年4月28日早8點多,我出去找工作。
當我走在大街上時,發現有很多穿警察制服和穿迷彩服的人(不是說只有軍人才能穿迷彩服執勤麼?)在街上盤杳。由於我帶有身份證和北京市暫住證,而且也沒有幹壞事,就繼續往前走。這時,一位警察模樣的人要我出示身份證件,我將身份證和暫住證拿出來給他看,他看了一下,讓我上了停在旁邊一輛警車,此時車裡大約有二十多人。
大約1小時後,我被拉到某派出所,警察逐一核對我們的身份證和暫住證。這時,我聽到了下面的對話(大意):
民工:「我可以走了嗎?」
警察:「不可以。」
民工:「我證件齊全,又沒什麼事,為什麼不讓我走?」
警察(原話):「我告訴你,你沒有犯任何法律,今天逮著你了,算你點背(北京話:運氣不好。)」
二、昌平遣送站,人還不如一條狗
當天晚上,我們被送到了昌平遣送站。
以下是在昌平遣送站二天內的見聞:
1,電話費:每分鐘50元。有管理人員(也許不是,但他們可在遣送站自由出入)向我們宣布:大家可以給家裡或親友打電話,收費每分鐘50元。
2,房間裡只要有一個人動一下,其它人都得動。晚上睡覺的房間很小,大家彼此緊挨著躺在地上,只要有誰翻個身或起來上個廁所,所有人都得動。有幾個後來的乾脆連睡的地方都沒有,晚上只能坐著。
3,在廁所裡喝水。房間裡有唯一的一個水龍頭,在廁所,廁所和房間連著,整個屋子臭氣熏天,但渴了只能到廁所喝水。遣送站裡也有礦泉水賣,但5元一瓶(在商店裡賣2元的那種),方便麵3元一袋(商店裡賣一元的那種),很少人買。
4,一天二個窩窩頭,有菜湯但沒有碗。這兩天每天兩個窩窩頭,上午一個,下午一個,一個大桶裝著菜湯,但沒有碗,大家被抓的時候都沒有帶碗。那就只能自己想辦法了。這樣的飲食條件,連北京郊區的狗都不如。
5,因為扔了半塊窩窩頭,被打折了一根棍子。有管理人員進來,看見地上有半塊窩窩頭,厲聲質問是誰扔的,沒人回答。由於我們都是按他們的要求整齊的排隊坐著,於是,他們按隊列,將半邊窩窩頭所在位置對應的那一列一個接一個的拳打腳踢,並用棍子打,打其中一位時,棍子都打斷了。
6,有病不要緊,地上用電擊!鄰近的一間屋子關的人好像人比較少,我看見那間屋子門口有一個四十左右的中年人,袋著眼鏡,一隻手捂著腰,好像有病,不管管理人員怎麼推,他都不肯進屋。但沒辦法,最後還是被押進去了。過了不一會兒,隱約聽見有人喊「有人不行了」,這時,去了了幾個管理人員,拎著他的四肢,將他挪到屋外的空地上,用腳踢了兩下,沒什麼反應,這時有人手裡拿著不知道是什麼的東西,好像在他身上過了兩下電,那人只是略微抽搐了一下,手臂晃了晃,又不動了,管理人員相互看了一下,將他抬走了。從頭至尾,沒有看見一個穿白衣的醫護人員,後來也沒有聽到救護車的笛聲。
7,女管理人員滿嘴粗話,不堪入耳。昌平遣送站也有女管理人員,她們大嚷大叫,說著一些極端低級的粗話,引來一陣陣哄笑,那些話簡直就不是人說的。
三,車到石家莊,有錢還可以回去。
4月30日晚,我們被運到北京南站,上了一列火車。
120人一個車廂,車廂裡僅有的電扇也沒有開,更不用說空調。我們都感覺很熱。在行駛途中,一位管理人員過來看到有一扇窗戶被開了一點,問是誰開的,沒人回答,他拉起靠窗的人就是狠狠的幾記耳光,嘴裡還沒忘了罵罵咧咧。
車快到石家莊時,管理人員宣布,如身上帶有現錢的,可以「自保」下車,也就是說,如果誰身上帶有足夠的錢,可以交完錢後在石家莊下車,當然也可以連夜坐火車再去北京。
四,我不是河南人,卻把我遺送到鄭州。
火車到鄭州,我們被押下車,送到當地的遣送站。我不是河南人,鄭州離我家還有1000多里地。我初步瞭解了一下,我們這群人裡,有湖北、湖南、四川,甚至還有貴州省的,但都被遣送到鄭州。
鄭州的伙食稍好一點,每頓一個饅頭,也有一些菜湯,但還是沒有碗。
五,從沒有人為我體檢,我卻要在體檢表上按手印。
家裡人交了錢,將我從遣送站領了出來。在辦手續時,我看到一張表上有一個「心肺功能正常……」的圖章,下面還有「醫生」字樣,但從來沒有醫生對我進行身體檢查。但我不得不在上面按了手印。
六、非法拘禁,遣送,從北京到鄭州,四個窩窩頭,四個饅頭,我付出人民幣:265元。(不包括我家人為我奔波的費用,還有這四天時間我家裡人極度恐慌的精神損失。)
摘自木子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