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自己這樣說。但是,我還是整日沒精打採地倒在床上、沙發上、地板上。擰亮床頭的燈看書,卻一再地往下滑。書被扔到地上,在凌晨兩點我瞪著天花板發呆。坐在沙發上看電視,屏幕上紅男綠女花花世界風光無限,刺得眼睛生疼,還是望著天花板來得單純--一片空白,猶如我的大腦。坐在地板上玩拼圖,拼了幾塊就再無法集中精神,兩個人玩樂趣無窮,一個人玩就無聊透頂。
「不要恨我。」他說。「這樣吧,我會跟別人說是你甩我的。」他還真幽默。恨?懶得恨你。你絕,我更絕,分手就分手,掉頭就走。現在想起來卻悔得不行,當時怎麼沒給他兩耳光再走呢?
失戀事小,失業事大,餓死事更大。昏天昏地一個月後終於清醒。對著鏡子左看右看,直奔理髮店剪了名曰運動式的短髮。找朋友聊聊天是好主意,可是閨中密友一個個都興高采烈地去做黃臉婆了,實在沒膽量擠到人家的二人世界裡去反襯自己的寂寞。
於是逛街。白馬跑了,逛匹黑馬回來也不一定啊。特地帶上眼鏡作現代伯樂狀,逛完兩條街三個商場,黑馬白馬一無所獲,童安格的歌是最佳背景音樂--「現在以後,我忠於寂寞,看著別人成雙成對,我盡量不回頭」。正思量著打道回府,一個美女撞到眼前來。「親愛的,好久沒看到你了,想死我了。」美女尖叫,引來眼球若干。「是啊是啊,好久不見,想死了想死了。」美女者,老朋友也。「咦,你失戀啦?」我失戀你也不必在街上嚷出來吧?美女無腦。「沒有啊,根本沒戀,哪來戀失?」全盤否認是解決之道。「還說沒有?明明才剪了頭髮。」美女從我的襯衫領子上拈起一根頭髮碴兒。雞婆美女。「從長發及腰到短髮及耳,失一次戀剪短五厘米,現在這叫什麼?板寸啊?女人味徹底剪沒了。」美女眨巴著大眼睛,十足女人味。「是,向你學習。我明天就去買假髮和太太口服液。」受不了了。
告別美女,坐公車回家。「咦,這麼巧?」一個聲音說。巧遇者,朋友老公也。閒聊數句,到站下車回家。若干分鐘之後,電話劇響。「餵,你又失戀了?也不通知一聲,我好安慰你呀。」朋友說。「誰說我失戀了?」誰?耳報神?「我老公在車上碰到你,他說你剪了頭髮,肯定是失戀了。」TMD。
錢包和豬肉的衝突比巴以衝突嚴重多了,找工作是當務之急。人才市場裡轉半天,越轉越沒信心,我是哪種人才?「餵,這邊。」沒聽錯,是在叫我的名字,還衝我招手。沒戴眼鏡,人影模糊,只好走過去。叫我者,舊情人也。若干年前的小混混,居然西裝革履人模人樣起來。正好口乾舌燥,喝茶我不反對,敘舊就看著辦了。
「看什麼?」我反對被人當作恐龍研究。「你的頭髮,以前我們在一起的時候,還有半背長,現在比我的還短。」他說。「流行。」我說。「哦,流行?」他拉長語調又突然湊近我,「餵,老實說,把我甩了之後你為幾個男人剪了頭髮?」「反正沒為你剪過。」「對,因為是你甩我。」他突然沮喪。「所以,現在我要把你追回來,然後再把你甩了,讓你剃個光頭。」他咬牙切齒地說。「哎呀,你倒提醒了我,我一定要等到頭髮長長了再談戀愛了。」我很想認真地跟他說,可是實在忍不住大笑起來。他沒變,還是嘻皮笑臉的老樣子。「不,變了,我們都變了。有些變化,不像你的頭髮,是看不見的。」他又認真起來。「餵,說真的,你當年為什麼甩我?我想了十年都沒想明白。」眨眼又是個混混模樣。十年?除以二吧?我還沒滿三十歲。「因為你不喜歡我的長頭髮。」恍然又回到青蔥歲月,說話又可以不講道理胡攪蠻纏。「說得也是,我喜歡你現在這個樣子,對你再見鍾情,我要把你追回來。」他眨眨眼。「對著小姑娘眨眼睛吧,現在不吃你這套了。我知道你的不良居心,想讓我為你剃光頭,門都沒有。」
……
何處飄來梁詠琪的歌--
「我已剪短我的發,
剪斷了牽掛,
剪一地不被愛的分岔,
短短長長
長長短短
……」
心忽然輕鬆了,摸摸後腦杓有點扎手的短髮,搖搖頭,不再有髮絲牽連。情絲,也就此斷了吧。可是,頭髮會再長的,而愛情,別處總還有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