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細細想來,卻不免令人膽寒。警察!警察是幹什麼的?警察就是領了納稅人的餉,就是替咱老百姓懲凶除惡,出口氣、討個說法的那個地方。警察對於老百姓而言,甚至比軍隊的作用還直接。從前的兒歌唱道「我在馬路邊,揀到一分錢」,最後要交給誰呀?「警察叔叔」!交給誰似乎事小,但卻折射了警察在當時的美好形象。相反,在一個社會,如果人們對警察都失去了信賴,人們的安全感何在?所謂「皮之不存,毛將焉附?」
在「《內蒙古晨報》記者李愛平被打」事件中,看看這幫警察是怎麼做的。完全是一副不問青紅皂白,有恃無恐的作風。這種作風、德性和脾氣可不是一天兩天就能養成的。沒有三年五載的工夫恐怕也難以驕橫到如此爐火純青。試想,對一個記者是如此,要是對一個普通百姓又當不知若何?我們不禁要問:警察的權力怎麼這麼大?是哪裡來的這麼大的權力?
再說說記者。記者在西方被喻為「第四種權力」,我也不想往咱記者身上貼金。也不是什麼秘密,現在記者隊伍也是良莠不齊,什麼玩意兒都有。然而,說心裏話,老百姓心裏有桿秤,還真能替老百姓說幾句話,較點真的,依我看除了記者這個活兒也不多見了。大家都知道每天造訪「焦點訪談」的,神龍見首不見尾,幹什麼去?告狀呀!別看告狀是不聽領導的話,告狀大軍也是形形色色,好像是不利於咱們安定團結、「處於歷史上最好時期」的表現,可是咱老百姓有冤知道到哪裡去伸,這也是咱社會主義的福哦。這也表明,咱老百姓心裏還是有桿秤,還知道誰心裏有他們。可是這也多少難為我們的記者了,畢竟「焦點訪談」之外的記者還是絕大多數,因此就少不了要經常受點皮肉之苦。不過,或許這也是在中國走向民主、文明、法制的路途中,記者們所必須要付出的一點代價吧?!
最後說說警察和記者吧。本來這兩者是親家、兄弟,懲惡揚善,崗位不同,但一塊兒為社會主義大廈添磚添瓦嘛,一個用筆頭,一個用「拳頭」。可不知怎麼了,這年頭似乎不是拳頭對準了筆頭,就是筆頭對準了拳頭。拳頭打筆頭,筆頭打拳頭,拳頭筆頭筆頭拳頭真是不可開交。理兒究竟在誰手裡?當然不能一概而論,要平心靜氣就事論事。但在很多時候,這樣做似乎顯得太過於煩瑣了。於是就有了前文所說的「不問青紅皂白」,以拳相向了。「秀才遇到兵,有理也說不清」,這還不打緊,壓根兒就沒有你「說理」的機會就直接給你拳頭果子吃了。在很多時候,用拳頭說話似乎要比筆頭奏效得多,因為畢竟人都是肉長的,拳頭可以消滅筆頭;即使不能消滅,也先讓你飽嘗個夠,公理我們隨後再論。即使錯了,我承認錯誤嘛。承認錯誤就是好同志嘛。或者體面地說一句「誤抓誤抓」,你還能怎麼的?再說,哪有一抓一個准的呢?毛主席都說「人無完人,金無足赤」呢。如此說來,即使真理是在筆頭手裡,欲以昭然,看來貢獻點皮肉給別人練練也是必經的過程,至於講理,那是下回分解。--說起來,真是令人有點啼笑皆非。要是這樣的話,我看以後所有的警察和記者的身體乾脆換一下位就好了。警察皆無縛雞之力,欲用拳頭也不能;記者個個膀大腰圓,欲用筆頭也不--必了,最後,警察都成了記者,記者都成了警察。呵呵,換來換去,「皇帝輪流坐,明天到我家」,還不都一個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