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來是一起悲劇。更可悲的是,當女學生落水時,副市長的車隊已經在橋上停下了,二三十名官員和司機就站在少女落水的地方看著。也許有人打了求救電話,也許有人試圖下水救人。但是,最終還是沒有一個人(注意:就是站在橋上的官員、成人)真正下到水裡救人。一位花季少女的寶貴生命就這樣永遠失去了!
我們經常在各種媒體上譴責「見死不救」的劣行,我們痛恨那些自私得連別人的生命都不顧的卑鄙小人。我們多麼希望人民的公僕無論從做官還是做人上,都能模範遵守公民道德規範,至少在人命關天的時候能夠突出地表現一下,起碼也要表現得像個男人。可惜,吳忠市這群官員的表現讓人吃了蒼蠅般的難受。讓人納悶:在當今社會,還有這種沒有愛心、冷漠得連少女的生命都觸動不了神經的人。
一名官員,特別是一名當上副市長這種級別的官員,一定要通過層層選拔、種種考察。從理論上說,他們應該有良好的品德,熱愛人民群眾,有領導能力,如果沒有以上這樣的品德和條件,上級領導和組織部門恐怕不會把這些人提拔到重要崗位上來。除非對這種人的提拔和使用本身就有問題。可惜,現在發生的一些不可思議、不可原諒、不能容忍的事情,往往有官員的影子。比如像吳忠市的這群官員,連一個孩子都有可能去做的事情,到他們那裡居然卡殼了。這種人,連如何做人都沒有學好,怎麼能指望他們去教育別人、領導別人、給老百姓帶去幸福和歡樂呢?
譴責一起「見死不救」的事情,已經不是新鮮話題了,儘管這類話題還得繼續說。更重要的是,我們的領導機關、組織部門,能否能夠通過這件事,檢討一下我們的用人制度、考察制度,檢查一下我們對官員品德的重視程度?
堅決不讓那種連人都做不好的人去當官,堅決把那些已經當上官的缺德的官員從現在的位置上拉下來。這,也許是對不幸遇難的那位少女,以及人民群眾心靈的最好的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