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邦公司最初名為河南興邦聯合發展公司,1999年上半年因出資人變化改組為興邦實業發展有限公司。興邦聯合發展公司於1994年3月25日由河南省農業銀行的全資子公司宏達公司和海南省某公司共同投資設立,註冊資金1000萬元,主營範圍是扶貧項目及科技、旅遊、農業、畜牧業等資源項目開發。公司總經理為海南省某公司的代表田某,河南省農行的代表、宏達公司總經理趙某任公司副董事長。
在興邦公司註冊登記後的第六天,田某私下成立了一家註冊資金30萬元的公司,起名為鄭州泰邦貿易發展公司(以下簡稱泰邦公司)。泰邦公司的經營範圍與興邦公司基本一致。公司法定代表人為田某,總經理為趙某。為應對國家機關幹部兼任企業職務必須在工商註冊中載明的要求,趙某原先所在的單位還專門出具了證明,稱「我公司職工田某、趙某……現已辭職,並聘任到鄭州泰邦貿易發展公司工作」。然而,泰邦公司登記的企業經營場所正是趙某在宏達公司的總經理辦公室。同時擔任國有企業和私人企業負責人的田某和趙某的行為事實上已經違反了《公司法》的有關規定。
1994年6月,泰邦公司與鄭州市緯五路第二小學簽訂合同,在學校臨街地段租賃建房。自正式簽約之日起,泰邦公司第一年向緯五路第二小學支付房租17萬元,此後每年按5%遞增,合同期限為12年,到期房屋使用權、產權歸學校所有。
與此同時,興邦公司也決定把原來申報用於建設畜牧產品批發市場的資金,建金海岸娛樂城。
金海岸娛樂城和泰邦公司很快達成協議:金海岸娛樂城向泰邦公司租賃緯五路第二小學門面房,租期12年,租金第一年為100萬元,每年遞增4%。這樣,在這些門面房出租的12年內,泰邦公司支付給緯五路第二小學的房租總計為280多萬元,而金海岸娛樂城卻要付給泰邦公司房租1680多萬元,泰邦公司獲利將近1400萬元。泰邦公司承建的緯五路第二小學這幢建築面積為1700多平方米的三層小樓,工程造價僅為40多萬元,就是按照泰邦公司法定代表人田某的說法,工程投資最多隻有200萬元。泰邦公司竟以如此少的投入換來上千萬元的收入。合同簽訂後,金海岸娛樂城即向泰邦公司支付第一年的房租106萬元。
收到第一筆錢後,泰邦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田某變更為他的母親。公司的經營場所也由趙某在宏達公司的總經理辦公室變更到興邦公司。
1996年初,金海岸娛樂城正式開業,不料經營狀況並不盡如人意。金海岸娛樂城和泰邦公司經談判達成協議:金海岸娛樂城再支付給泰邦公司280多萬元,一次性買斷房屋的11年租賃經營權,並承擔泰邦公司對緯五路第二小學的租賃建房合同的所有權利及義務。在這筆「業務」進行的同時,田某辭去了興邦公司總經理的職務。
得到金海岸娛樂城總計380多萬元的資金後,1998年,泰邦公司被田某註銷。
由於興邦公司從泰邦公司租的是毛坯房,金海岸娛樂城的投資也非常大。據興邦公司當時的負責人說,僅裝修一項投資至少在1500萬元以上,加上經營成本消耗和虧損的500多萬元,銀行貸款2000萬元全部花光。興邦公司自然也就沒有能力開展其它項目,2000多萬元的銀行貸款變為呆賬,進而成為不良資產。1999年10月,作為省農行投資的直屬企業---興邦公司借國家處置銀行不良貸款的機會,反而被優先作為不良資產剝離給長城資產管理公司,興邦公司的副董事長趙某現已成為長城資產管理公司駐鄭州辦事處的資產經營部的處長。
編者的話
公職人員利用職務之便開辦私人公司,同一個人在國有企業和私營企業中都充當主要角色,經營同類業務,這顯然是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而更嚴重的是,這些人絞盡腦汁,變著法兒把國家的財富和人民的血汗裝進個人腰包,嚴重損害了國家和人民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