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
生活在美國自由世界的華人同胞們:
我們以中國宗教迫害真相調查委員會的名義發表如下聲明:
自去年8月以來中國政府便以打擊「邪教」為名對福音派的華南教會實施了毫無人性的摧殘與迫害,受害人通過她們的親人委託並敦促我們盡快地將他們遭到毒打,酷刑及逼供的真相告訴你們,希望同胞們和主內的弟兄姐妹們能伸出援手,救救她們!
此時此刻她們正躺在狹小的鐵窗之下,透過那遮不住的一縷陽光,懷著對上帝無限的愛,靜靜地等著同胞們的回音!
這三封信是她們在獄中發出的哀鳴!同胞們,請讀一讀吧。
中國宗教迫害真相調查委員會2002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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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
女兒切切的想念您;甚牽掛命懸一線的恩師。自8月13日晚間我與淵同時被抓;數月來。心中不止一次的呼求:主耶穌啊、我願你來!14日傍晚,我和淵被繩來反捆,押至鐘祥拘留所;當時已有十來位手足、15日開始提審,審問過的人都轉到另一個號室。
16號夜晚(大概快十二點了)他們忘了轉號室,所以被提審了一天的宋風菊得以在審問後仍和我們在一起。當時她情緒很不對勁,在我們急切的詢問下。她才慢慢說了一點審訊的情況。她說一去就挨打,他們用一個像焊機一樣的鐵棒伸到她的襯衣裡,摁在她的胸前,腳被銬著動不得;推也推不開,解開她的衣服一看,胸前乳上有蠶豆大的水泡,明顯是燙傷、還有手臂腳上都有,作為姊妹,對於胸部的傷痕,實在讓我們感到莫大的侮辱。
17號淵、壕被叫去提審。但不在一個房間。審問的屋子不大,是臨時性的,一進去就把門窗關了起來。審問的有二個人,先作思想工作,見沒反應,拿起電棒就往嘴上打,往身上打,淵就喊叫,打的人就拿電棒朝她右胸部打,她死死用手護住胸部,他們就抓住她的頭髮朝身上、後背、大腿內側戳來戳去,並說:「說不說。老子把你衣服脫光了打,不是強姦,就專門整你」說這就用手抓住胸前的衣服往下拽,淵拚命去護,但腳上的腳鐐讓她動不了,一個作記錄的人就用腳踢她的膝蓋,就這樣審。審到十二點多才回到號室。但讓她拿了自己的衣服、碗轉到另一個號室去了(壕也是這樣被轉走了)。
18號早晨提審我和拜,走進屋內;讓我坐在靠牆的床上,不過,十來分鐘,隔壁就傳來罵人、打人的聲音。不一會兒,我被上了腳鐐。一位主管宗教事務的主管人員的一句話,打破了我想講道理的天真想法、「中國共產黨允許你信主。但並不等於他相信有神!』「我覺得我們已是被判了死刑的囚犯,還有什麼可談的呢?』開宗教法庭在中國是絕對不可能的事,。審訊不到半個小時,他們開始打我;要扯光我的頭髮;一個年輕一點的審訊者一把抓住我胸前的衣服說:快說,跟你老師睡了幾次覺?假聖潔什麼?衣服扣這麼緊幹什麼?老子扒光你的衣服看你還正經不!我死死抓住衣服不讓他們扯開,但還是被扯開了一顆釦子,他就拿剛充了電的電棒,直接就往胸部戳,我拚命用手去擋,邊呼救,他就用電棒電我的嘴,不許我出聲,並說我再要手護胸前的話;就把我的手挎到背後去,但見我護住胸部,他就用電棒在我大腿問亂戳。好幾次都離外陰不過寸許,又戳我的小腹,我實在忍受不住了,真想一頭撞死算了,我講命地趴在腿上。護住胸部和下體,他就打我的背,強逼我坐直,又打胸部、大腿,我想自己只能到這步了。當時已經是深夜了,只剩下我一個人了,一個審訊的人赤著上身,穿著短褲子走進來,我決定拼上了;真扒光了我的衣服我就死。所以他喜用電棒想點我的左胸時,我不再那麼激烈的躲避、護衛了,打定主意真到那一步了我就死,也許是他們也覺得累了,這是最後一次拷打。當時已是19日凌晨兩點多了,直到四點多我說了一個電話號碼,他們才停止了審訊。讓我就在床上靠了一會兒,因為天快亮了。
天亮之後,又繼續審訊,不再打我了,因為胸部挨打的次數太多;特別是左胸乳上留下了一塊疤痕、每當看到它,總覺很難受。但我所遭受的這一點點的苦,若比起老師、主『使女們及其他的同工手足,簡直是微不足道。
請母親多為我們代禱。淵希望她的家人不要來看望,送來的錢物都已收到了勿擔憂。
以馬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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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
女兒離家數月心中甚是想念,隻言片語難以訴盡。我是9月20日和革在乘車的路上被抓。下午4點左右被送到荊門警校提審,我在上面革在下面(在被抓之時就知我們的姓《地址及身份》當時問其地址、姓名時我沒吭聲,他們就打我的嘴巴,用皮帶抽我,跪在地上並面壁思想直到大約七點鐘,同時我又聽見上面鏈子的響聲不斷的傳來(革當時帶著腳僚)也許是在受刑、由於他們人數太少的緣故,晚上就將我送往看守所,革仍留在那裡。此後,在荊門第一看守所提過兩次審;每次都用手銬把我手反背著銬;不時踢我兩腳。這還不算重。到了10月13-14號由於沒問出什麼,為了便於他們提問。就把我提出去問。到了第一次受審的警校時間整整兩天一夜,手段狠毒。
白天上午審了半天,下午銬了一下午,晚上正式開始,剛進去一個大約叨30多歲的男人就吼道:「今天他沒事了(指記筆錄的人)就是我的事,我是專門來打人的。」說完就用手使勁的在我大腿上砍了一下。晚上他們問我借,沒等我回答,他們就說:「先征服了在說。」說完就叫我把手及背著,用銬子反銬著、這樣還不解他們的恨。就捲著很多的書,夾在背與銬中間,使銬於拉的緊緊的。見我受不住了,就解開。沒過5分鐘,有開始一次比一次的書失的厚,大約十來次。過後,他們嫌太輕,就找來繩子捆綁我,如同即槍斃的人那樣綁著。我說他們是刑訊逼供。他們說打死你又何妨。在鐘祥打死了一個又能把我們怎麼樣。不僅如此,他們更是侮辱人格。
一個30多歲的男人硬是給我扎上頭髮,並要給我畫眉(被我拒絕了),還在審問其間多次用水照我的臉潑,用手使勁捏我肩膀,還說是給我按摩,當時我笑他們就說脫掉我襪子堵我口。我這一點還算不得苦;更重的是與我同關押的另外幾人。
悅在沙洋看守所時,手指被他們用銬子砸成了黑指頭,頭上的頭髮被揪掉不少,到了荊門看守所、10月9-10號提外申(地點警校)更為厲害;手反著銬,夾著啤酒瓶粗的瓶子,這樣時間大約一天。用繩捆綁著打,手打癰了,就尋到了一根粗棍在腿上打,像拖把那麼粗的棍子打成了兩截,並用膝蓋往她腿上跪。回到看守所雙腿青腫,不能起床,還有向平,靈偉……凡在荊門被關的弟兄姐妹們受的刑都是慘不忍睹。
好了,時間緊急,就此擱筆,請母親多保重身體!
以馬內利血押泥200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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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張紅捐(徐同科)現年20歲,於2001年8月14日被抓進石牌派出所,在那裡被他們用苦刑逼審,後又送到樣公安局拘留所。
在拘留受審時;給我戴上腳撩、手銬。用電棒觸我的全身,又把電棒伸進我的衣服內,直觸我的胸部,我見此舉動無力反抗就罵他們耍流氓,可他們聽後在我身上所行的更厲害,上來就把我上衣釦子全部解開,釦子也被扯掉了一顆。用電棒在我胸部任意觸我,我拚命的喊,他們就用電棒觸我的嘴,並說:「喊救命,這裡無人救你,這是共產黨的夫下;黨把電棒、腳鐐、手銬的刑縣交給我們,就是要對付你們的」又一個提提褲子說:「老子煩了脫了衣服狠狠的打,你還說不該解你的釦子,就是老子把你的衣服剝光打也不犯法。」像我這樣苦刑凌辱的不至我一個,我還是輕微的一個;我真不明白他們為什麼要這樣的凌辱我們基督徒。
特別我親眼見親耳聞與我關在一起的幾個姊妹,遭受的凌辱和等刑比我還重,連一個十五歲的姑娘(風菊)也被他們用電棒觸她的胸部,手和腳,都被觸成水泡。關在一起的李麗(同浸)見此情形就說執法人員這樣作是侵犯人權,執法者聽到後存在心裏,等提審李麗時就對她說:「你還講人權;老子就不把你當人看;就不給你講人權,你還是人嗎?說著就上去剝她的衣服,解她的釦子,她就用手拉住衣服不讓他們解,他們就惡狠狠的罵他並說:「你們還講聖潔、清白、還假正經什麼呀!你老實說:
「你給老師睡過幾次覺?』李麗聽後,惱羞成怒地說:「老子跟你上醫院去檢查去」他們一聽李而這麼硬的話,就不敢再提這事了.但並未放過她,並沒有停下施刑罰苦待她。他們用苦刑逼供她。他們仍用電棒伸進她的衣內觸她胸部,胸部都被電梯觸成水泡,又觸她的下身。身上都被電棒觸成傷痕,頭髮也拔掉好多,又用水往她臉上彈,她受審一天一夜零一上午的時間,為了逼供他們不擇手段逼供。
他們為了治人於死地,硬叫一個被打死幾次又活過來的王蘭,說她吃不進飯是與老師發生了關係有孕了。並帶她到婦產科檢查是否有李,結果並沒有此事。還有全翠娟,逼她,打她叫她承認與老師發生過關採用電棒觸她胸部,專觸乳房,翠娟氣急了說她們卑鄙,他就把她的釦子解開剩下兩顆釦子讓衣服垮下,露出了她的上半身子侮辱她。後來他們說:『要給同壤(翠娟)判三年她划不來,因她這次與我們配合的好好啊!他們說這話好像在同壕身上達到了他們的目的。
還有池發玲也同樣被他們用電棒觸了她的胸部和下身,他們這樣逼打我們,不是為了別的。乃是為了從我們口中逼供出能治老師於死地口供證據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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