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未婚夫強姦 18歲少女憤然毒死「准老公」

發表:2002-03-12 0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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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年僅18歲的少女,因對自己的婚事不滿,竟毒死自己的未婚夫。3月4日,犯罪嫌疑人陳海燕被依法拘留。

  黃河電視臺報導,3月3日中午,在運城市平陸縣發生一起投毒殺人案。案件發生以後,平陸縣公安局的民警經過縝密的偵察,僅用不到兩天的時間,便破獲了此案。而案件的發生原來與一樁即將舉行的婚禮有關。

  記者來到案發地所屬派出所瞭解情況,據介紹,4日早上,死者的哥哥跑到派出所來報案,說他弟弟3號中午,從未婚妻家裡吃完飯出來,上班的路上昏倒,送到醫院後搶救無效死亡。他要求公安機關調查此案。

  接到曹川派出所的匯報以後,平陸縣公安局立即組織警力,組成專案組,前往案發現場展開調查、取證。

  在案發地平陸縣曹川鎮前窯村,死者李俊峰就是在有一棵樹的地方昏倒後被人發現的。

  當時的李俊峰全身抽搐,吐血不止,被鄰居送到醫院後搶救無效死亡。後來經過法定檢驗,確定為中毒死亡。

  據瞭解,死者李俊峰,今年25歲,案發當天他是來未婚妻陳海燕家幫忙幹活的。因為死者是在其未婚妻陳海燕家吃過飯後不久死亡,陳家自然成為民警們調查的重點。

  顯然,陳海燕和木匠的說法不相符,使公安人員對她產生了懷疑。

  專案組果斷決定,正式傳訊陳海燕。3月5日凌晨二點,在公安機關的強大攻勢下,陳海燕最終交待了自己投毒殺人的經過。

  犯罪嫌疑人陳海燕,今年18歲,去年農曆4月6日,在雙方父母的商定下,陳海燕與死者李俊峰定了婚。然而,這門婚事並未得到陳海燕本人的同意。

  但在父母的強烈堅持下,陳海燕再沒有提退婚一事。去年農曆6月6日,按照當地習俗,陳海燕到未婚夫李俊峰家走親戚。李俊峰強行與她發生了性關係。

  但這時的陳海燕並沒有拿起法律武器為自己討回公道,而是自己隱瞞了下來。直到兩個月後,發現自己懷孕,8月份去縣醫院墮了胎,醫生說有可能因此失去做母親的權利。

  醫生的話使陳海燕更加深了對這門婚事及李俊峰的厭惡和憤恨。今年春節期間,雙方父母決定盡快替他倆完婚。而此時的陳海燕想到了逃婚。

  逃婚不成,陳海燕想到了死。

  於是,在3月3日中午,悲劇就這些發生了。

  包括父母、朋友在內,幾乎所有的人都不相信是陳海燕親手毒死了自己的未婚夫。這起由包辦婚姻所引發的悲劇,在這個偏僻的小山村裡引起了不小的風波。

  而作為一手操辦這門婚事的陳海燕父親,現在也後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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