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解莊村,農民倪愛榮告訴記者,她家有3畝耕地,去年8月份,鄉里統一下達徵收決定書,要求她家上交各項費用373.06元。從負擔明白卡上,她瞭解到,這些費用中,除統籌提留和農業稅外,還有平攤的特產稅57.23元,水稅11.34元,教育集資49.62元,還有5元不知道是什麼費用。今年1月10日,徵收組到各家催款,因當地修高速公路徵用了倪家的耕地,按規定應免去部分提留款,倪的丈夫解國軍於是先交了300元錢。
1月19日凌晨,鄉幹部董汝德帶領一群人,闖進倪家,不由分說就把倪愛榮推到一輛麵包車上,帶到鄉政府。倪丈夫的弟弟解海軍聞訊後立即趕到鄉政府,董汝德說,你哥家還欠30多塊錢的提留(其餘部分因修路佔地被免去),不交別想走人。解海軍答應替嫂子先交上這筆錢,董不願意,說鄉里已經申請強制執行,還得再給法院交150塊錢的「坐車費」。沒辦法,解海軍只好按照他們的要求,除了33.68元的「提留」外,又交了150元的「坐車費」。
據群眾反映,解莊村連個村辦小學都沒有,但他們幾乎每年都要交教育集資款。有些人地裡除了小麥就是玉米、紅薯,但農特稅年年都得交。有意見也不能提,誰提意見法院就抓誰,也不問問到底該收不該收。村民解超賓告訴記者,前不久,他看到有人到鄰居解超恆家催要提留款,解超恆說了句「你們把賬算清再收,誰也不會欠你們的」,結果法院就把他也抓到鄉政府。雖然最後查清他沒有欠提留,但仍然向他要了150元的「坐車費」。
在倪愛榮家,記者見到了150元「坐車費」的收據。其中有瀋丘縣人民法院行政廳收取的「訴訟費」和「案件工本費」各50元,此外還有北郊鄉法律服務所收取的50元「執行車費」。
奇怪的是,在瀋丘縣人民法院今年1月15日簽發的行政裁定書上,赫然寫著:倪愛榮家拖欠鄉統籌、村提留款計373.06元。而實際上,倪愛榮家已經上交了統籌提留費用300元,只剩下幾十塊錢沒有交夠。
瀋丘縣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廳廳長盧冠軍對此解釋說,他們強制執行的依據是北郊鄉政府的徵收決定書,具體內容並沒有向本人核實。據盧冠軍向記者介紹,去年光北郊鄉政府就申請強制執行案件40多件,因為人手不夠,他們便採取了「統一傳喚」到鄉政府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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