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2-04-02 22:22:00作者:
廣州日報消息昨日下午,廣東省和平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原和平縣委組織部副部長謝光明涉嫌貪污一案,認定其貪污「三個代表」教育經費3萬元罪名成立,一審判其有期徒刑三年。
據查實,謝光明授意該縣縣政府接待科溫某到和平賓館虛開10萬元發票到縣委組織部作為「三個代表」教育活動經費報賬,謝個人從中吞佔了3萬元。
在昨日的庭審中,謝光明對公訴人提出的犯罪證據供認不諱。
據查實,謝光明授意該縣縣政府接待科溫某到和平賓館虛開10萬元發票到縣委組織部作為「三個代表」教育活動經費報賬,謝個人從中吞佔了3萬元。
在昨日的庭審中,謝光明對公訴人提出的犯罪證據供認不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