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於一些告狀上訪者下跪在政府或官員面前

作者:盧標 發表:2002-04-03 04:11
手機版 简体 打賞 0個留言 列印 特大

不止一次地看到,一些告狀上訪者下跪在我們的政府或官員面前。

3月21日《南方週末》披露,12歲女童小段英去年短短3個月時間內,在湖南省岳陽市火車站廖家坡的淫窩裡,被150名「老鴇」強迫賣淫、遭受750餘人蹂躪和強暴的事實。文中寫道,當小段英被父親冒著生命危險從「老鴇」手中救出,案發3個月後仍一拖再拖得不到查處,當這可憐的孩子跪在岳陽市一位人大常務副主任面前時,這位副主任說:「孩子,你再也不要下跪了,你不需要給任何人下跪!」

這話語本很平常,筆者的心卻被深深震撼。這年頭,這樣充滿良知的話,我們聽到的太少了。

小段英最起碼的人身權利非但沒得到保障,反而跪在地上向理當為她及時伸冤的官員們可憐哀求,究竟是哪裡出了問題?

我國憲法明確規定,國家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在這一憲法原則之下,產生了國家權力機關,各級政府的權力也正是通過法律所授予。也惟有如此,人們的公民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權等各項權利才能得到保障。小段英的下跪,除說明瞭某些官員的失職外,也使我們感受到了現實中人在尊嚴上的不平等。

人民是官員們的衣食父母,政府的宗旨是「為人民服務」。政府和官員為人民辦事本是履行職責,理所當然,天經地義。也正因此,我們的官員被稱之為「公僕」。

然而,現實生活中有的「公僕」已經變味,他們顛倒關係,將老百姓看成是依附於官員的「子民」,覺得自己是施恩於百姓,認為自己是百姓的「父母官」。更可惡的是,有的在其位卻不謀其政,所作所為與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大相逕庭。

因此,從這一意義上說,小段英不但不應下跪,相反,該下跪的倒是那些玩忽職守、違法亂紀的官員。


來源:《中國青年報》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榮譽會員

看完這篇文章您覺得

評論


加入看中國會員
捐助

看中國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