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局修改對來美學生和來訪者的規定(全文)

發表:2002-04-16 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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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4-16,美國移民和歸化局官員宣布加強對學生簽證的管理,並建議縮短持旅遊和商務簽證的來訪者在美國停留的時間。
美國參考報導,以下是移民和歸化局發布的新聞稿全文:

美國司法部
移民和歸化局
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
2002年4月8日

移民和歸化局建議對訪美者和來美學生的規定作重大修改

擬議的新規定還將確立有關要求收到離境最後命令的外國人在命令發出30天之內向移民局報到的程序

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 - 為加強美國的國土安全和對移民事務的管理,移民和歸化局(INS)將立即實施有關外國人入學資格的新規定,並建議對來訪者可以在美國逗留的時間作出重大修改。此外,移民和歸化局還建議確立有關要求收到離境最後命令的外國人自該項命令發出之日起30天內向移民局報到的程序。根據擬議的新規定,無視這項責任的外國人將被禁止將來獲得與移民有關的權益。移民和歸化局將在《聯邦政府紀事》上公布這三項規定供公眾評議。

關於持B類簽證入境的非移民外國人不得在獲准轉換成學生身份前入學的暫行規定自在《聯邦政府紀事》上公布之日起立即生效。這項新規定可確保申請以學生身份留在美國的外國人在入學前接受適當的安全檢查。

關於B類非移民來訪者擬議的規定將:

1. 取消持B-2簽證的非移民來訪者允許停留美國的時間至少為6個月的規定,代之以根據完成訪美
目的所需的時間(在很多情況下為30天)確定停留美國的時間;

2. 將所有B類非移民來訪者初次入境最長停留時間從一年縮短為6個月;

3. 限制B類身份的非移民來訪者准予延長停留時間所需的條件,並縮短延期的最長停留時間;

4. 以B類身份入境的來訪者不得轉換為學生身份,除非在入境時申明前來學習的意願;

5. 收到離境最後命令的B類身份來訪者如未能在命令發出後30天內向移民局報到,將喪失酌定法律救助權。

"這些新規定為在移民和歸化局確保執行我國的移民法規並制止非法移民的使命與我們歡迎合法來美訪問者的願望之間達到適當的平衡,"移民和歸化局局長詹姆斯齊格勒說。"我們一方面認為絕大多數來美國訪問的外國人是誠實守法的,但另一方面,'九一一'事件告誡我們總是會有一些人企圖危害我們。"

原載美國國務院國際信息局---美國參考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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