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之音4月25日報導,星期四,在法輪功成員在北京中南海外示威的三週年,印度尼西亞法輪功協會向南雅加達地方法院遞交起訴書,狀告
中國大使館官員3月3號干涉法輪功成員在使館門外舉行集會,並要求中國大使館賠償折合53萬9千美元的50億1千萬盧比。
印尼法輪功協會負責人說,該協會在舉行集會前已經獲得當地警方批准,但在中國使館官員的干預下,警方取消了許可。但是,法輪功成員仍然在使館外舉行了6小時集會。中國駐印尼大使館官員承認曾經就法輪功集會一事同當地警方接觸,但表示不清楚受到起訴的情況。據人權組織估計,目前有數百名中國法輪功成員受到監禁,數萬名法輪功成員被迫接受勞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