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高等法院檢察署高雄分檢署調查指出,這起妨害軍機泄露國防機密案,是由海軍譯電上士劉岳龍的父親劉禎國(五十四歲)主導,原本從空軍官校專修班畢業的劉禎國,七十七年間在軍中因頂撞長官等問題,憤而辭去空軍分隊長職位,到大陸經商做飲料生意。
劉禎國經常往來大陸、臺灣之間,結果生意沒有做成,反而因犯罪(劉禎國不願透露犯什麼罪)被大陸公安逮捕,隨即出現一名神秘人士,自稱是大陸情報單位的人員,有能力保他沒事,但必須成為他的「細胞」,返臺幫他蒐集一些資料。
為了要在大陸脫身,劉禎國就被大陸情報單位吸收成為間諜,一開始僅蒐集一些非軍事情報的資料,但對方仍會給他一些錢作為報酬,從八十一年開始,劉禎國的胃口被養大,大陸情報單位開始要他接觸軍事資料,包括一些軍事港口、各型軍艦及艦上武器等照片。
每年進出大陸三、四次的劉禎國,把蒐集到的情資交給大陸單一情報人員,從中獲取每件人民幣五千元至二萬元不等酬勞。
劉禎國除了利用在海軍擔任譯電上士的兒子偷拍海軍軍港資料刺探軍情外,還曾經假藉拜訪友人的機會,到友人服役的軍事基地企圖偷取資料,但並未得逞。
今年六月五日,調查局與軍事檢察機關在掌握確實證據後,由軍事單位逮捕劉岳龍;高雄高分檢署指揮高雄縣調查站人員,同步在臺北市逮捕劉禎國,並到劉在高雄縣梓官鄉的家中搜索查扣部分軍事照片資料。
據瞭解,檢調在臺北市逮捕劉禎國時,他隨身攜帶蒐集到的軍事照片資料,及內有軍事情資的筆記型電腦,正準備在當晚搭機赴大陸交情報。劉禎國坦承被大陸情報單位吸收返臺刺探軍情,他兒子在今年初叫他不要再做了,但他不聽兒子的勸導,最後終於被逮捕並連累兒子。
高雄高分檢署檢察官鄭文貴認為,劉禎國已非軍人身份,其觸犯妨害軍機治罪條例及泄露國防秘密罪,屬於二審管轄,本月六日即被以有逃亡之虞及所犯本刑在五年以上,向高雄高分院聲請羈押劉禎國獲准。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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