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一波三折,跌宕起伏,生動驚險,引人入勝。奇怪的是,就在一個月前,6月11日的《西安晚報》,發表了同一件事情的報導《死刑4分鐘前中止》,也同樣曲折感人,當時就被《報刊文摘》轉載。相隔一個月後,同樣的報導又被同一個城市的《華商報》「克隆」發表,但不僅作者不同(這倒無所謂),連報導中的一個重要角色--死囚的名字也不同了,《西安晚報》上名叫佟珈,而《華商報》上變成了董偉。這裡好像並不涉及保護當事人的問題啊,而且文章裡也都沒有說明隱去真名。於是不得不讓人生疑:這個故事是新聞報導還是文藝創作?--這年頭被層出不窮的假新聞害怕了,腦子裡難免要多生一根筋啊!
更何況,這裡的許多細節也讓人滿腹狐疑:怎麼會經過一審二審,直到核準死刑,即將執行的當口,最高人民法院才發現或承認案件有疑點?怎麼靠一個地方上的律師,闖進最高人民法院,就能在「說時遲那時快」的關口救下了一個刑場上的死囚?怎麼僅僅靠最高人民法院一個庭長的電話聯繫,就遙控千里外的執法機關,甚至撥通了刑場執行法官的手機,中止了死刑的執行?為什麼死囚的家屬對執行死刑的具體時間和細節那麼清楚,被中止執行後可以馬上打電話給律師,激動得放聲大哭:「救下了!救下了!要是電話晚來4分鐘就人頭落地了!」……這似乎太玄了吧!簡直是某部驚險小說的翻版。
我們退一步說,這確實不是假新聞,而是確有其事確有其人--何況《華商報》又進一步報導說:全國關注「刀下留人」現代版,高法將複查該案,而且刊登了律師的照片。我們有什麼理由懷疑其真實性?--那麼,就應該認真反思一下上面提到的那些問題,查一查我們的司法機關到底哪裡出了紕漏?法律絕非兒戲,執法也非演戲,人命關天的大事,怎麼能靠一個律師在緊要關頭單槍匹馬「力挽狂瀾」?有人為此叫好,說什麼看到了「中國法治的希望」,我卻不以為然。要是這樣的事情已經發生了,那是說明我們的法律制度還不健全不完善,讓人太不放心;要是今後還發生諸如此類的故事,則是我們的法治社會之大不幸!
所以,就這個意義上說,我倒是希望那個「刀下留人」的動人故事是一則假新聞--儘管又一次被迫吃了一隻令人作嘔的死蒼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