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6年9月1日滿清皇朝公布「預備立憲之詔」,表示準備制定憲法,並成立了「官制編製館」。這可是當時破天荒的大事。照時下的說法這似乎也是一種自上而下的「政治改革」。
1908年8月27日頒布了「欽定憲法大綱」。-- 即憲法草案。該草案共有23條,當然這是君主立憲的憲法,比極為保守的日本憲法還要保守。目的是維護清皇朝的法統,保持統治特權,對付日益高漲的革命浪朝。同時清皇朝在中央及地方都架構了君主立憲的政治體制 ─ 資政院及咨議局。準備讓出某些權力及職能。恐怕讓出的權力要比當今的村民選出的村民委員會的要大得多。
紫禁城內還定出了立憲的時間表,即1916年舉行全國選舉,1917年召開國會。對於我們這樣一個延續了三千年封建制度的國家;對於專制統治全國三百多年之後的滿清皇朝,居然在短短的二三年時間籌備了憲政的工作,並且宣布8年之後進行「全國選舉」,並成立國會,應該說這可不簡單。難怪當時多少有識之士為之歡呼。我想若我生逢其時可能也會為之動容。
這段歷史使我聯想起近年來中共北京政府的所作所為。毛澤東死後留下的攤子實在卒不忍睹,共產黨自己設立的一點點法統被踐踏一空。鄧老爺子一句話「積重難返」算是點到了要害。鄧大人馬上開出藥方 ─「政治改革,經濟開放。」好在我們這個國家有「忍辱負重」「個人的事再大也是小事,國家的事再小也是大事」優良傳統。當農民有了一小塊地包產到戶,可以自由賣雞蛋;工人有點獎金;市民可開個小飯館,於是就一切「向前看」了。特別是我們有一大批「優秀的知識份子,」他們「鞠躬盡瘁」「高風亮節」為共產黨的「改革開放」護航。這就到了今天,共產黨的第四代領導人要粉墨登場了。
前幾年,在加拿大有一個會,我同阮銘先生同臺演講,他推出「憲政改革論」。他說他曾仔細分析和研究了各國憲法包括美國憲法,中華民國憲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發現其間差別不大。中共的憲法在保障新聞、人身、結社自由及保障人權方面與其他各國憲法沒多少差別。(尤其最近中共又作了修改,聲稱對私有財產同樣受到國家保護 ─ 雖然還不是神聖不可侵犯,看來這個差別更縮小了 ─ 作者)。阮銘說:中國的關鍵問題不是憲法問題是憲政問題。他說:需要有一個機制去執行憲法及監督。這是近年來的一種時髦新思維,名之日「憲政改革」。我不知道這與常人所說的「體制內改革」的意思是不是差不多。
又說今年7-8月間有人在美國成立了一個「中國憲政協進會」。這個協進會在理論上、宗旨上與阮先生的主張大概意思差不多。這個「協進會」關心到民運眼下的「僵局」。「僵局」之一因為與「愛國僑團」不能溝通,「協進會」目的是「改善印象,增加交流接觸」。或許這個「協進會」有一天會成「政協」的一部分。
在加拿大的那次會上,阮銘講完之後,我及時作了反應。我請阮先生向聽眾背誦一下(相信阮先生記憶能力一定能勝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前言部分,他婉稱:「不必了!(不必背誦前言部分)你的意思我明白。因為憲法的前言是「空套」,沒多大意思,應看一下各個具體條文這才是實質性的。」我截住了阮先生的答話:「對不起!讓我來將『前言』部分重複給聽眾。「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共產黨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社會主義國家……」(即鄧小平的四項基本原則),我接著說:「這是這部憲法的根本,北京政府就是依據這個根本,出動坦克及野戰軍鎮壓天安門運動,因有它被定性為「資本主義動亂」你怎麼能說這是空套話呢?」
清皇朝1908年的23條憲法草案規定它的君主統治是絕對不可碰的,但允諾進行「全國選舉」。這可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次「全國選舉」,而且八年內就要實施,在當時,誰能說慈禧沒有「改革」決心!難怪當時有許多有志之士全力以赴「協進」 清皇朝的憲法! 中國的民主不是要一步一步來的嗎?
歷史總是開玩笑。1908年8月27日清皇朝頒布了「欽定憲法大綱」 後二個半月慈禧及光緒突然去世。政治上的權力真空引起了統治者的恐慌,朝廷自然而然的把穩定局勢作為第一要務考慮。套用當今的辭彙即「穩定壓倒一切。」
1978年鄧小平拋出了「政改與開放」政策,人們在重軛之下喘了一口氣。若干年後經濟在資本主義的原動力下發展甚快,相應地要求政治改革跟上。經濟要求自由政治的環境這是淺顯的道理。但「根本」是不能改動的。所以,諸如中共自己提出來的「結束終身制」以及違犯中共自身憲法的勞教制度不僅未消除反而加強,等等。這樣一些禿子頭上的癩疤,明擺的事都動不了。中共政治改革怎麼可能動及根本? 憲法的前言 ─ 總綱就是綱。綱舉目張,綱不舉,目不張,為了「穩定」必須不惜一切手段。請問「協進會」的同志們在中共的憲法之下你們要「協進」什麼!難怪連北京在紐約的招牌打手,花先生也不把他們放在眼裡,撂了協進會的同志們一蹶子!
──原載《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