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2-09-20 06:54:00作者:
近日,西寧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一起中學生搶劫致人死亡案,分別以搶劫罪判處高某、許某、蘭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十一年和七年,並各處罰金1000元。
3月10日22時許,青海人民廣播電臺交通音樂臺主持人俞某和好友劉某從西寧市南關街一商店出來。突然,俞某被人從背後摟住脖頸,待他正欲轉身看個清楚時,一把尖刀已捅進他的左胸部,俞某馬上癱軟下去,而同行的劉某也被突如其來的尖刀刺傷了左臂。掙扎中劉某大聲呼喊求救,遠處響起了警笛聲,歹徒藉著夜色倉皇逃循。被刺傷心臟的俞某經搶救無效死亡。
此案很快告破,出人意料的是,凶手竟是三名剛剛年滿16週歲的中學生。3月10日,早有厭學情緒的高某對蘭某表示不想上學了,想去外面「闖世界」。蘭某表示贊同,二人攜帶匕首出了學校,恰好遇見外出歸來的許某,就一起吃飯。吃飯時,高某提議去搶劫。22時許,三人遊蕩到西寧市南關街時,看見俞某和劉某,便尾隨其後並尋機進行作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