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2-10-16 06:54:00作者:
1999年上半年,龍海市公安局在該市榜山鎮平寧村等地的打假行動中,查獲一批製作香菸的原輔材料,包括過濾咀盤紙350件、絲束2粒、過濾咀棒120件,合計價值25萬餘元。同年7月間,漳州市某房地產公司老闆林某委派陳豫閩兩次到龍海市公安局找時任局長的韓順州,聯繫購買上述原輔材料。韓順州指派具體負責處理該批原輔材料的時任龍海市公安局經濟偵查中隊副中隊長的葉玉斌與陳洽談。後經韓順州同意,該批制假材料以14.16萬元的價格出售。陳豫閩等人將該批材料轉手賣給他人,致使這批製造假煙的原輔材料再次流入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