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2-12-11 01:01:00作者:
簽證被拒 賴昌星助手澳洲面臨遣返
【博訊2002年12月10日消息】 遠華案賴昌星的助手、前廈門海關關員王泰盛,日前被澳洲聯邦移民部長以「國家利益」為由,拒絕向他發出學生簽證,王已就移民局拒發簽證向聯邦法院上訴,但上訴被駁回,王泰盛現暫被扣留在羈留中心,等候驅逐出境。
據太陽報10日報導,現年四十五歲的王泰盛於九九年八月遠華案曝光前持旅遊簽證抵達澳洲,報讀為期三年的工商管理課程,同年獲批一年學生簽證。王在簽證期滿後往移民局續簽,但當局一直藉故拖延。至今年一月,移民局人員在雪梨拘捕王,並以「國家利益」為由拒絕其簽證申請。據澳洲聯邦法院的文件透露,王供稱一九九○年認識賴昌星後,一九九四年辭去海關工作,成為賴的助手。王在九十年代中取得單程證赴港,獲得香港居留權,其妻女目前仍居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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