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錢放車 二刑警敲詐交警

發表:2002-12-14 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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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大陸江淮晨報14日報導, 大陸一名在警察這一行混了20多年的老交警近來被兩個年輕刑警敲詐勒索。憤怒的老交警對整個敲詐過程進行全程錄音,作為證據向上級部門舉報。據悉,涉案警察目前已被停職。

報導說,老交警名叫詹才良,是惠來縣交警一中隊指導員,據詹才良講述,今年7月,詹名下的一部吉普車因搭載一毒品案件嫌疑人被陸豐市刑警大隊扣留。8月28日晚,他接到陸豐市刑警李某的電話,告知經偵查,吉普車與案件無關,讓詹前去領車。到了陸豐,李帶詹到賓館開了一間房,說要「談談車的問題」,問詹「打算怎麼辦」。「既然車與案件無關,為什麼還不放車呢?」詹問。「你有沒有帶錢來?」與李一同去賓館的刑警劉某單刀直入,「如果不拿喝茶的錢來,那車就不知道哪天才能放出來,直到爛掉為止。」「我身上有5000元,大家都是同系統的,幫忙行個方便了。」詹說道。「5角錢(當地黑話,指5000元),做鹽不咸,做醋不酸。有什麼用?!」兩個年輕警察不答應,「你也是當過隊長的,還不知道行情?三天內你至少要再拿『7、8角錢』來,才能放車。」

詹當時非常不憤,離開賓館後決心告倒這兩個年輕警察。以後,每次與李、劉二人接觸,他都暗中用微型錄音機錄下全部過程,先後共錄製了120多分鐘,連李在車上數錢的聲音都錄製得清清楚楚。

9月22日中午,詹帶著1.1萬元現金來到陸豐。李、劉二人逕直上到詹開來的另一部車上,清點過錢數後,李說他們馬上就回去找領導放車。晚上,兩人卻說,領導開會,讓詹回去等通知。

幾經周折,直到10月底,詹才領回吉普車。臨走,又被索要了500元修車費,沒有任何發票。而此時的吉普車已經打不著火,檢查後發現蓄電池已被換掉。

據介紹,李、劉日前已受到「停止執行公務」的初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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