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夜共有15人被扣於此。除我之外,另有一名江蘇少年(未滿18歲)沒有身份證。其餘人均帶有身份證,只是沒有暫住證。有一位泰國菜廚師,其女友當夜就找來老闆交涉也毫無效果。還有個外來打工的,才到上海第二天就被扣。最可憐的是個安徽人,姐姐在上海出車禍,他和老母來探視,全家人都守在醫院,他出來散步透氣遭到扣押,可憐老母不知道該怎樣擔驚受怕。
到了第二天早,上班的警察陸續來到,開始給各人做筆錄。我要求為首的警察向我出示扣押我的法律依據,警察說需要出示的時候自然會拿出來。這時候警察才要各人親友的聯繫電話,由他們負責給聯繫。大約10點鐘,我所在研究所的行政人員帶介紹信接我出去。我對為首的警察表示,「抓我進來沒有手續,放我出去也應該有手續,什麼理由抓?什麼理由放?要給個說法!」那個警察表示「不會給你出什麼手續,也不會有什麼證詞」。無奈之下,只好怏怏離去。而其他人則已經被警察帶走,不知道現在命運如何?據說是要到南浦大橋集中遣送。
中國的暫住證制度人為地將公民分為不同等級,暫住民成為下等公民,這樣一個制度足以與南非的種族隔離制度以及印度的種性制度媲敵,對此的批評網上已經多有論述。問題是即便在這樣一個制度框架下,暫住民的合法權益仍然得不到保證。在我此番經歷中,在被強行扣押之後不允許我及其他難友盡快與親友聯絡,致使被扣押人及親友蒙受的經濟及精神難道是合法的嗎?作為守法公民,難道因為是暫住民,就得面臨隨時可能被扣押過夜甚至強行遣送的困境嗎?有誰見過哪些高等公民會時時把證件帶在身上嗎?
我是暫住民,我是中國低等公民,但我是中國的守法公民。既然上海是中國法制建設最好的地方,我就應該享受到人身權利不受非法侵犯的保障。所以我決心和上海市警方對簿公堂,為我和其他暫住民討個說法!希望從事法律工作的網友能願意提供法律援助。我希望知道:1)我的起訴對象應該是哪一方?徐匯區公安局還是直接當事的警署?警方的基層法人單位是哪一級?2)本案的起訴期限按規定是到什麼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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