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個城市都有一個特殊的群體,他們常常是滿臉皺紋,滿頭銀絲的老大爺,老大娘,腳、手傷殘的殘疾人。他們衣衫襤褸,蓬頭垢面,滿臉愁苦,他們活動在候車亭,火車站,集市邊,大街上。當他們帶著乞求的眼神可憐兮兮地向路人顫顫伸出一隻又老又黑的手,他們遭遇的通常是麻木、躲避,甚至叱喝。當我在各種各樣的場合看到各種各樣的人們對年邁如他們的父親母親,甚至祖父祖母的乞丐叱喝,心裏總有一股說不出的憎惡與難受。什麼時候我們才能把乞丐當成和我們一樣平等的人來看待?什麼時候我們才能把年邁的乞丐當成我們的長輩來尊敬?什麼時候我們才能像一個正常人一樣,首先考慮他人的尊嚴並且充分尊重他人的尊嚴?社會學家們熱衷於各種領域的「建樹」,但是幾乎沒有人願意把視野投向這個生活最艱辛、最無助的群體。我們從不知道這街頭以歲月的滄桑與肢體的傷殘去換取人們的一點點憐憫與施舍的人們心裏在想什麼,他們在刺骨的寒風中到底在什麼樣的地方以什麼樣的方式度過構成他們生命的每一個夜晚,他們每天果腹的到底是什麼樣的東西。並且我們不想知道--彷彿街頭本來就有這樣的人,而且永遠應該有這樣的人。憐憫,在今天要麼被當作迂腐的笑話,要麼被斥為譁眾取寵的姿態。然而,這個世界憐憫的空氣有多淡薄,我們尊嚴的空氣就有多淡薄,我們的良知的喪失就有多徹底!
我不止一次地在馬路上,廣場上,江邊遇到賣鮮花的小男孩小女孩。他們的年齡從五六歲到十一二歲不等,在這個本來應該走進學校,接受教育的年齡,他們每人手中拿著一簇玫瑰花,而且通常是半萎的玫瑰花--大概有時是花店中的清理貨,當看到青年男女成對出現的時候,他們便拿著花一路乞求著:「哥哥,買一朵花送給姐姐嘛,買一朵花送給姐姐嘛。」如果人們不買,他們一直跟著,突然把花塞到人們的手裡,等你拿住了便再次央求:「哥哥,可不可以還給我兩塊錢。」於是他的一朵在花店五毛錢的花就賣了兩元。當我面對這些小孩的時候往往陷入了困境。他們背後顯然有一個操縱的團夥,而且真正的罪魁禍首就是那些叫、雇、逼這些按照義務教育法應該在學校接受教育的孩子出來乞討般賣花的人。每一個顧客的錢最後必然不是由小孩所得,而是落入那幕後黑手的口袋。有一次我在馬路隧道口,突然注意到一個五、六歲的小女孩,穿著破爛的紅棉衣拿著一簇玫瑰花正在擺弄。生活的艱辛和痛苦掩蓋不了那與生俱來的無邪、天真得令人心碎的眼神。那充滿純潔、童真的神態頓時刺得我淚水直流。我為我以前所謂的心理困境而慚愧不已。面對著那樣憐人的孩子向你伸出求助的手--僅僅是花費一點錢買他(她)的一根玫瑰,任何拒絕的理論、態度--不管有如何冠冕堂皇的理由,如何悅耳動聽的解釋--都是以喪失人性最基本、最重要的那點憐憫之情為代價。孟子說見孺子之落井人皆有惻隱之心,這種惻隱之心就是一種直觀、直接的,沒有理性參與,沒有任何前提的憐憫。這種憐憫在今天已經消失殆盡了。我為我從前曾經有過的對他們的討厭態度而羞愧不已,他們這樣的年齡,本來應該享受國家、社會、家庭的保護,但是他們什麼也得不到,同齡人的一切幸福他們一點點也品嚐不到。正是國家、社會、家庭這些看似沒有確定的具體對象製造的罪惡把他們逼到最悲慘、最無助的境地,在他們認識尊嚴之前便剝奪了他們的尊嚴,在他們品嚐幸福之前就剝奪了他們的幸福,在他們體味愛之前就剝奪了他們的愛--恰如在他們沒有語言能力之前便剝奪了聽覺一樣。用國家、社會、家庭這樣大而無當的名詞作為譴責的對象明顯是不夠的,該受譴責的是我們每一個個體。當每一個個體都以麻木、冷漠的心態來對待我們的社會共同體,當悲憫、愛在每一個個體身上消失而後最終在社會上消失,這樣的社會便變成一個麻木、冷漠,製造惡與不義的社會,便是一個把一個個孩子逼上街頭,讓他們去喪失尊嚴,去賣花的社會。悲憫、愛在社會的消失以在每一個個體身上,在每一個「我」的身上的喪失為前提,每一個人都逃脫不了對這個社會一切悲劇一切苦難的責任。面對這群苦難的孩子我們如果不再有愛與悲憫,讓他們這樣在冷漠、麻木的環境中成長,讓他們在喪失尊嚴的環境中成長,實在想像不出除了更麻木、冷漠甚至殘酷地報復這個社會之外他們還能有什麼選擇。
隨著人們想像能力地增強,那些以前人們想也想不到,做也做不出的慘劇紛紛以各式各樣的情狀搬上這人間舞臺。我在南方這個號稱大都市的富庶城市裡見到的在光天化日之下最慘無人道的一幕,是懷抱嬰兒,利用嬰兒上街乞討。或許現在農村的人們--即使走出農村多年如我者,也無法想像得到光天化日之下都市街頭會有這樣的一幕:一個年青少女或年輕的女人,抱著一個哭得幾乎沒有了聲音,幾個月到一兩歲不等的嬰兒,坐、跪在行人如怒潮的馬路旁求乞。蒼蠅一群又一群地在嬰兒四周盤旋,彷彿蒼鷹在獵物頭上徘徊,那衣衫襤褸的女人不時拿起奶瓶粗暴地往嬰兒嘴裡塞,以維持嬰兒的生命,嬰兒的跟前放著一個乞討用的大碗。有時一段不長的馬路便同時有不止有一攤抱嬰跪乞者。很明顯,嬰兒的作用和大碗一樣,僅僅是乞討的道具。大碗中零零星星的紙幣與硬幣,正在贖買這個嬰兒的生命,正在奪取這個嬰兒的生命!一些有良知的記者在報紙上披露,這些在烈日中暴晒的嬰兒通常來自一個集中的地方,大多為人們遺棄的女嬰,這些嬰兒每天在烈日下暴晒,極少能夠存活下來,並且有的死後被扔到垃圾堆中!當幾個月前我第一次在學校門前的人潮中發現這慘絕人寰的一幕,我幾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我更不敢相信我的所在,還是人間!站在那些啼哭不已的嬰兒眼前我不知道說什麼才好,我向來不憚以最大的惡意來推測同類的凶殘,但是事實往往還是出乎我的意料。我不知道該譴責誰,我不知道看著這樣的暴行我能做什麼,面對這光天化日之下的慘絕人寰我們每一個人都在做什麼!我一遍又一遍的問自己,但是我一點也不知道該怎麼做,報警?譴責那個女人?譴責麻木的路人?面對這樣的滔天大罪我不知道到底該求助於什麼力量譴責什麼人,最後我只能譴責我自己,正是我這樣冷漠、麻木並且甚至認識到了麻木、冷漠但卻沒有一丁點挽救麻木冷漠的行為,才造成這種非人的罪惡在這非人間光明正大地發生。在這場殘殺女嬰的行動中,每一個人不是主謀,就是幫凶!魯迅的《狂人日記》的最後乞求般的向吃人的歷史呼叫:「救救孩子」,如今,在這場人肉盛宴中吃人的嘴巴伸向的不僅是孩子,而且至於嬰兒。救救他們,救救他們!
我常常疑心我們所處的本來就是歷史。古代的災荒吃人,圍城無糧吃人,近代的炒犯人的心肝吃,當代的「文革」吃人,都讓我感到不可思議不可理解。但是,這本來就是一個有著「五千年吃人履歷」的民族,歷史早就擺好了一個人肉的盛宴。今天,吃掉人的尊嚴,生命,同樣顯得那麼順理成章理所當然!並且,據說南方有一些地方已經有了一樣叫「嬰兒湯」的東西,專門燉嬰兒給那些富人吃,據說吃了能夠補腎壯陽。吃人的歷史還在繼續,吃人的藝術同樣在進化。然而,將來,吃人的人必定不會留在世上--如果還有將來的話。
後悲劇時代的一切悲劇和苦難由於麻木而不再被視為悲劇--就如意氣風發的青年男女對著向他伸出收的老態龍鐘的乞丐叱喝,就如人們對賣花的孩子的滿臉不屑與憎惡,就如路人在烈日下啼哭不已的嬰兒面前若無其事地走開。是的,對悲劇的麻木與冷漠是快樂的,因為麻木意味這默認悲劇存在的合理性,冷漠意味著對悲劇不負任何責任。沒有責任,自然沒有痛苦。然而,悲憫、愛與同情,是一個人是否成為人的基本標誌。一個社會最大的罪惡就在於對人的生命,人的尊嚴,人的自由的漠視與剝奪。每一個對悲劇麻木的人,事實上都是人肉盛宴中的一個享用者,同時隨時可能以另一種方式被享用。尊重別人的尊嚴就是尊重自己的尊嚴,蹂躪別人的尊嚴是在褻瀆自己的品格,向別人施予愛與悲憫就是向自己渺小的生命施予愛與悲憫,因為在沒有愛與悲憫的社會你自己也得不到愛與悲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