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慎立介紹道,弟弟林鳴立於2001年4月23日在小區付電話費的時候遭警察秘密綁架。在他被關押到勞改營將近一年裡,他的妻子都不知道他犯了什麼罪,警察沒有出示任何法律文件。林鳴立曾在勞教所中絕食20天,抗議警察的非法綁架及勞教,遭到強迫灌食,導致食管破裂。
加拿大營救在國內受迫害的法輪功親屬小組的楊育民說:「三年來,加拿大總共營救出10名在中國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包括張崑崙,林慎立,楊月麗,邱柏,王玉芝,朱穎,彭天雄,邱兆金,吳艷英和林鳴立。幾個月以來,加拿大的法輪功學員為林鳴立的獲釋進行了多方面的努力。」
林慎立認為弟弟的獲釋與海外的法輪功學員的呼籲是密不可分的。他說,「海外的呼籲特別重要,國外簡簡單單的一個橫幅,一個請願簽字,對國內的法輪功學員都是極大的鼓勵。另外國外的呼籲可以減少多少的酷刑和流血。」他表示,他本人在加拿大政府幫助下得到釋放後,據說所有原來關在上海大豐第一勞教所的法輪功學員被轉到條件不那麼惡劣的上海清東第三勞教所。
在林鳴立獲釋前的兩個星期內,加拿大有兩名國會議員先後給林鳴立被關的勞教所和中國當局寫信,要求立即釋放林鳴立。3月20日,國會議員安德斯與林慎立一道在渥太華國會召開新聞發布會,表示會鼎力幫助營救林慎立的弟弟林鳴立。
加國會議員凡爾登在信中寫道,「我知道對別國的事務加以評論是敏感的,但我仍決定和我的同事、皇家山選區的國會議員厄文.考特勒先生,以及全加拿大的人民一起,要求中國立即釋放所有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我們譴責林鳴立事件中所反映出來的中國政府對人權的持續侵害。」
國會議員安德斯先生在信中說:「加拿大國會全體通過了M-236動議案,此案要求法輪功修煉者與他們加拿大的親人團聚,林鳴立是被列在動議案中的13個法輪功修煉者之一。作為加拿大的國會議員,我謙恭地委託要求中國當局立即無條件釋放林鳴立先生。」
法輪功學員也曾於本週星期一和上週末分別在蒙特立爾和渥太華召開新聞發布會和使館前請願活動,呼籲立即釋放林鳴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