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調查報告:農民還是大學生

作者:蔡定劍 發表:2003-04-30 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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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能不能進一步擴大直接選舉範圍,提高選舉民主化程度?長期以來,有一種「經濟文化落後論」,對此持否定態度。這種理論認為:中國國家大、人口多,經濟文化落後,公民素質低,所以,不宜擴大直接選舉,提高選舉的民主程度。條件不具備,貿然去搞民主,會把社會搞亂。這種「經濟文化落後論」被視為中國「國情」,一直為很多人固守。近20年來,我國選舉制度也作了一些改革,選舉的普遍性、無記名投票原則已實現,選舉權的不平等性已大為縮小。只有擴大直接選舉的民主腳步邁得十分沈重。

  「經濟文化落後論」今天還是中國的現實嗎?中國到底能不能擴大直接選舉,提高民主程度?北京大學「人民代表大會與議會研究中心」兩年來在全國近20個點(包括經濟發達、中等發達、欠發達等多個代表地區)進行了廣泛調查,於去年底公布調查結果。從相關數據中,我們發現了不少值得深入探究的問題。

  中國人素質低,搞不了民主?

  流行的觀點認為,中國的公民素質太低,搞不了民主。

  憑經驗觀察,選舉作為一種政治行為,它與公民的受教育程度有很大關係。對選民選舉意識的問卷調查也證實了這一點。受教育程度越高,參加選舉的態度越積極,當然,這僅僅是一種選舉的意向性態度。

  另一組問卷調查表明,選民投票的積極性與選民意向性態度是有差距的。實際上,主動參加選舉的選民不到50%,主動參加投票的人中,受高中、中專教育程度的人最積極,佔55.1%,文盲最不積極,只有29.2%。另一方面,靠領導動員組織去投票的,隨受教育程度增高而比例提高:文盲為12.5%,小學、初中為14.4%,高中、中專為18.3%,大專以上佔24.2%。

  但現實中,由於各種因素的影響,參選態度與受教育程度的比例關係會發生扭曲,甚至成反比。受教育程度高的人如果認為選舉的對象是重要、有作用的,選舉程序公正民主,可能會比一般人更積極參與選舉;相反,他們會更為消極,甚至抵制選舉。可見,受教育程度高低並不是選民選舉積極性高低的決定性因素。

  與公民受教育程度的因素相比,公民的政治因素對選舉態度的影響更為深刻。調查表明,政治身份越強,選舉的積極性越高,如共產黨員比共青團員和普通群眾投票積極性要高得多。共青團員對選舉表示不願意和無所謂的達24.8%,普通群眾不願意和無所謂的達32.4%,共產黨員只有11.9%。各種調查數字都顯示,國家機關公職人員的選舉積極性明顯高於其他職業的人。

  但是,參選態度與政治因素也不存在直接聯繫,政治意識要變成政治行動還有許多中間環節和可變因素。這些因素如:政治環境影響;對選舉程序的公正性評價;對投票行為的期望和與現實差距產生的態度;對被選舉對象的信心;選舉行為與自身利益的關係等等。

  這就是說,一個受教育程度高、民主知識多的人在理論上會有更強的民主渴求和更積極的投票行為,但實際中未必會積極投票。調查統計表明,大學生、文化科研人員在許多場合下的選舉積極性,比所謂「低素質」的選民群體如農民要低得多。

所以,用公民素質高低來判斷公民選舉的態度和能力是遠遠不夠的,否則我們就很難解釋,20世紀90年代,當農民們虎視眈眈地盯著投票箱,在中國廣袤的大地上強有力地書寫「民主」的時候,高素質的城市居民卻無視於此,在投票箱邊呼呼大睡了50年。

  一個正常的市民社會的政治參與主要是出於對自身利益的考慮。只有選舉行為與自己的利益相關時,才會積極投票。如果把選舉制度建立在公民的教育程度、政治覺悟基礎上,你就很難解釋在西方一些國家200年前就開始議會直選。難道說200多年前那些流亡、放逐到北美大陸的異教徒、罪犯和流浪者比今天我們經過50年先進政治思想教育的中國公民的政治覺悟還要高嗎?他們在200多年前直選了國會議員,難道21世紀的中國人民只能選舉村長嗎?所以,以公民素質高低來解釋選舉制度的推行是很荒謬的。

  大學生和農民,誰更積極選舉?

  對大學生和農民這兩個群體的選舉態度和行為作一比較分析,能讓我們更深刻地瞭解選舉行為與政治參與意識的複雜性。

  大學生受教育程度較高,政治意識比較強、是最關心政治、富有社會責任感的群體。從理論上說,是選舉最積極的參與者,其選舉積極性態度肯定是名列前茅。但是調查表明,大學生的選舉積極性並不高,常常比農民還低,準確地說學生參與選舉是很不穩定的、很矛盾的。他們有時很積極,有時又很消極。

  大學以上文化的人對當前的選舉是比較消極的。在選舉態度積極性調查中,有13種社會職業,大學生的態度積極性排名第8位,文化科研人員排名第7位,位於農民和自由職業者之後(分別於第5位和第6位)。在參加人大代表選舉的態度調查上,表示是主動參加投票的大學生只有41.2%,文化科研人員只有33.8%,農民為59.7%,僅次於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和企業領導之後。

  大學生是一群理想主義的選舉群體。如果外部政治環境好,他們對選舉對象重視、對選舉程序感到民主、公正時,他們會積極參與。他們對選舉的價值和過程很看重。如果外界環境不好,或對選舉的公正性有懷疑和對選舉對象的作用失去信心時,大學生的選舉態度會來個180度的轉彎,會成為最不積極甚至消極抵制選舉的群體。大學生個性和獨立性強,對選舉的熱情積極性常常服從於他自己的個人需要。可見,大學生的所謂民主意識、文化素質、政治熱情,是在一定條件下對選舉起作用的因素,但不是決定因素。還有一些因素是比文化、政治因素更重要的東西,就是他的自我意識和利益。

  影響大學生參選還有兩個重要因素,一是政治生態環境,二是對選舉程序的民主化程度和公正性的評價。就是說在一個比較寬鬆的政治環境下或者政治變革時期,認為選舉程序有了民主化的改進,對選舉公正性有信心時,學生們就會積極參加。選舉對他們來說,有時不是為了追求實際利益,而是為了民主訴求。

  習慣觀念中,農民的民主意識和選舉能力素質一直被低估。如在問卷調查中,「您認為哪些人會積極參加選舉投票?」列舉了:黨、團員、幹部,知識份子,學政治、法律出身的人,農民,普通市民,私營業主、個體戶等6種人員。農民被排在最後一位。這就是我們社會對農民的評價,認為農民的民主意識是最差的。

  根據對農民選舉意識的調查和訪問,我們驚奇發現,幾乎所有調查數據都顯示,農民對選舉的態度積極性、認真態度和對選舉改革的信心都排在前面,有時還是最積極的一類。農村比城市的選舉積極性要高(農村居民願意參加選舉的比例為81.6%,而城市居民為72.8%)。在十幾種職業人員選舉態度的比較中,農民常常排在第四五位,選舉積極性明顯地高於學生和其他知識份子。可見,以「政治素質」論定選民的政治參與態度是沒有根據的。農民們有很強的民主訴求和民主能力,對選舉相當積極、而且能搞得很好。

  選舉會把社會搞亂嗎?

  流行觀念中,認為當今中國不能擴大民主選舉的一個重要理由是,選舉會把社會搞亂,影響穩定。在中國大地稍稍發生的農村民主選舉的事實充分證明這一觀點是錯誤的。中國農村開始探索基層民主之路,不是政治經濟文化中心的大城市,恰恰相反,許多發端在「問題村」,這些地方問題多,幹部不團結,干群關係緊張,經濟搞不好,群眾意見大,上訪多,社會秩序亂,一些地方黨政領導往往是在沒有辦法解決農村矛盾的情況下,才放手讓群眾去選舉。實踐充分證明,民主選舉不但沒有把社會搞亂,相反,使社會由「亂」變「治」。

  安徽鳳陽縣曹店鄉士敏村就是一個典型。該村原是個問題村,村提留款收繳、計畫生育、農業稅徵收以及各項公益事業在全鄉都是倒數第一,縣裡不時收到村黨支部書記作風粗暴、多吃多佔、增加農民負擔的控告信。在1998年3月,全縣首屆村支部書記統一換屆選舉中,原村支部書記3名成員由於在黨外群眾中測評「稱職票」未過半數全部落馬,普通黨員陳德發在測評中得到全村80%群眾的贊成票,當選村支部書記。經民主選舉產生的黨支部在不到一年的時間,使全村落後面貌徹底改變,提留款收繳、計畫生育、農業稅徵收及各項公益事業名列前茅。這個村的民主效應影響了全縣。縣委書記說,民主選舉後,縣內沒有發生過一起農民上訪事件。

  1991年初,山西河曲縣城關鎮岱岳殿村爆發了村民集體上訪事件。原因是少數黨員控制了這個村,村務不公開,財務管理混亂,領導班子不團結、搞派性。黨群關係、干群關係緊張,終於發展到村民集體上訪告狀。後來鎮黨委貫徹落實《村委會組織法》,通過「兩票制」改造黨支部和村委會大獲成功,新班子由於得到群眾擁護很有威信,大膽自理歷史遺留問題,帶領群眾造糧田百畝,開果園百畝,使該村面貌煥然一新。該縣和鄰縣其它幾個有問題的鄉鎮相繼效仿,都獲得成功。

  陝西省大荔縣雷北村民主選舉使一個動盪兩年多的村走向安定。山東濟南段店村,過去窮得出名,也亂得出名,上訪告狀不斷,村裡被公安局傳訊的人就達100多人。自1990年群眾自發選舉村委會後,段店村連續10年沒有上訪鬧事的,農民年均收入由790元增加到1.6萬多元。

  民主選舉解決了許多地方領導班子不團結,財務不公開、腐敗、干群關係緊張,集體經濟搞不上去的歷史遺留問題。正是有了這種民主效果,才使民主選舉制富有生命力。

  民主選舉能解決農村中長期難以解決的混亂問題,由「亂」變「治」。原因何在?農村亂往往是幹部不團結、腐敗,有的有經濟問題,不尊重村民利益、辦事不公、作風專斷等原因引起群眾的強烈不滿。如果靠這些村幹部繼續管理村子,只能是越管越亂。靠上級領導指派幹部,不能消除群眾對政府的對立情緒或逆反心理。唯一解決的辦法是讓群眾自己來選擇他們的帶頭人,通過民主程序,就會選出公道和信任,群眾信任的人,就會自覺服從領導。可是,一些人總認為沒有選出領導想要選出的人就認為選亂了,這是以領導個人而不是以群眾的滿意為標準。

  民主只是爭取利益的手段

  我曾在一篇報導村官選舉的文章中,說出我的思考:「如果民主與自己的利益相關,他們就熱心參與;如果民主只是一項在上級規定時間內完成的任務,他們就不感興趣。」
我認為,決定人們參與選舉的主要動因是:第一,選舉的機構是有作用的。第二,選舉程序民主公正,人們對選舉達到預期公正的結果有信心。第三,也是關鍵的一點,選舉行為與選舉者有利害關係。選舉沒有利益動機,再高素質的人也不會為純粹的政治概念去投票。利益動機是選民選舉的決定因素。如果一種選舉制度缺少上述三種因素,那麼這種選舉就完全失去對選民的吸引力,變成了一種負擔,要靠行政強制或靠經濟利誘才會去投票。

  與形式主義的選舉相反,在真正搞民主選舉的地方,群眾在踴躍、自覺參加中迸發出來的對選舉的熱忱和積極性,史無前例。

  在山西原平市石寺鄉下豐窪村,一名全身癱瘓的村裡能人,躺在輪床上讓人抬到選舉現場競選村委會主任並當選。誰說中國老百姓缺乏民主素質,沒有能力行使選舉權利?人民群眾中蘊藏著巨大的民主熱情,只是虛假的選舉把他們堵塞。一旦選舉能真正聯繫他們的利益,他們的熱情就會迸發出來,而且表現出很高的選舉藝術。

  農民也許回答不出什麼叫民主,為什麼有選舉制度,但是,他們知道什麼是「利益」,他們的利益何在。這使我懷疑政治學者對政治的解釋。如果把政治意識理解為縱論國家大事,深諳民主理論,那只有很少的人才能享有。但政治實質是一種利益,人們為了保護自己的利益而形成的公共活動。任何一個有健全理性的人都會知道他自己的利益所在。為了保護他的利益而採取的行動就是政治。一種好的政治制度的設置就是要使個人利益在社會中得到充分表達和保護,選舉制度的真諦在於能通過公民最廣泛的參與,選出代表多數參與者意志和利益的人來。

  若干年前,中國農民還是個完全聽命各級領導,任人擺佈的群體,被視為愚昧、自私、不關心政治的一群。但是在今天的中國大地,農民視選舉、村務決策權和村務知情權為生命,為罷免村官而上訪、求助法律援助,成立理財小組要查賬。他們為了自己的權益而奮起抗爭的事已不乏其例。我聽到全國許多地方湧動憤怒的農民聯名要求罷免不合法選舉產生的村委會和腐敗幹部的消息。在湖北潛江市董灘村,有817名選民聯合簽名按上了手印,要求罷免不合法產生的村委會,當罷免案無人理睬,農民自發自費到縣裡、省裡、到北京上訪告狀。當他們的正當合理要求被一再拒絕後,村民們請求法律幫助,向記者求援,並一再簽名要求依法行使罷免權。當他們取得勝利後,群眾的手掌都拍紅了,村頭有人放了一萬響的鞭炮。同樣的故事也發生浙江溫州的許多地方。

  他們在個人利益上是一盤散沙,斤斤計較,但是在爭取民主選舉權上又顯得那麼團結,那麼充滿激情,這充分反映中國人民迫切需要民主,而且也有能力行使好民主權利。因為民主對他們來說不是玄虛的理論,而是爭取切身實際利益的手段。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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