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暫住證藏在褲叉夾層裡

發表:2003-05-02 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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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星期日,下午1時左右,我與同事逛街,在某繁華街口,同樣是僅僅因為沒有帶暫住證,被警察叔叔不容分說捉上籠子,捉到派出所。 在派出所,我們被要求倚牆而蹲。一個光頭的惡煞(我猜是個便衣)從房間裡拎出個人來,咣當一下摔在地上,惡煞口中還唸唸有詞,罵罵列列,說那人不那人趟在地上始終沒有反應,除了頭上的血在往地上滴。我們都害怕極了,之後就排隊乖乖的在準備好了的東西上面簽名,我壯著膽子瞟了一眼,好像是「三無人員遣送」什麼的。

傍晚,我們被重新裝上籠子,送到銀湖收容所,管事的說可以打電話通知親屬來贖人。大院裡十幾部電話,市內通話每分鐘5元,隨便打。感謝神,我和同事終於與公司取得了聯繫。

一個維持秩序的傢伙看到我手中提著的鞋盒子來了興致,叫價50塊錢要買去,我想了一下,終於沒有賣,因為剛買的還沒有上腳的皮鞋,讓我虧損200塊賣掉,有失公平。還好那傢伙沒有上來搶,這大概是看到我人高馬大的,多少有些威風吧。

掌燈時刻,我們被通知排隊到指定的窗口交費,每人先交180元錢,我交了,收據上面寫著不少名目,有住宿費,伙食費,車船運費,遣送費什麼的。(只可惜,幾年來輾轉,沒有很好保存,不知道丟到哪裡去了,很有紀念價值的東西)。

十二月的深圳,夜裡冷,好在收容所每人發兩個毯子,一鋪一蓋,我很感動。 其實,直到這之前,我仍然很興奮,畢竟26年來從沒有這樣機會體會一下被專政的感覺。我一直認為自己是個良民,永遠不會成為專政的對象,也就永遠不可能有這樣歷煉的機會,事實上,我很幸運!

收容所考慮的十分週到,每50人一個房間,大家把一張毯子鋪在水泥地上,可以和衣而臥,另一張可以蓋在身上,每個人都只能側身躺著,因為如果都平臥,空間不夠,據說這樣一來大家就可以不感到冷。

今夜無人入睡,聽著這裡三教九流的人講述有關收容的故事:

故事一:說是某領袖的秘書,在深圳街頭微服算是私訪吧,警察叔叔也以未帶暫住證的名義,把他給關進來,據說後來那秘書在終於出去後,領袖十分震怒……

故事二:說一香港老闆在某商店採購出來,警察叔叔也以未帶回鄉證的名義,給逮了,那香港老闆自持有身份,拿出「大哥大」(現在叫手機的東西)要打電話通知公司把回鄉證拿來,遭到警察的拒絕,警察用那「大哥大」猛敲香港老闆的頭,結果是:電話壞了、老闆的頭破了、警察的手震疼了、老闆被關了。

這些故事,聽起來頗有意思,但是我總覺得不可信。

而這裡真實的情況有:

1、 一個19歲的高中學生,深圳戶籍,今天沒帶身份證,關在這裡。

2、 一個在火車站送走親友上車的小夥子,通行證被警察叔叔騙去撕毀後,以沒有合法證件為名,給帶來了。

3、 當然還包括我和我的同事,只因為沒帶暫住證也被帶來了。

我聽到很多離奇的故事,不禁開始感到了恐懼:我害怕這裡的人都被集中消滅了,也未可知;幾個收容所的常客說,其實也沒有什麼,警察無非就是要錢,明天一早就會按照戶籍所在方向,裝進籠子分幾處遣送,在路上就可以交錢下車,一般是出布吉700元,在到目的地(據說是河源、汕頭)之前,因為漸行漸遠,收費遞減。

第二天清晨,一切果然是這樣,當籠子一出布吉,一個押解的傢伙大喊,700,誰下車,我趕緊拿出藏在襪子裡的700元,交給它,然後下車,我終於自由了。

從那次以後,我每到一地,頭等大事就是先辦理那該死的暫住證,然後把他妥善安置在我的褲叉夾層裡,因為我知道自由是可貴的,我不能再次失去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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