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一項鎮壓行動是5月9日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沒有通知家屬的情況下,不公開宣判「天網尋人」網站版主黃琦五年徒刑,剝奪政治權利一年。黃琦於三年前被刑事拘留,緊接著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經成都市人民檢察院批准,由成都市公安局執行逮捕。三年來將他「冷凍」,現在突然判刑,很清楚是要製造「現實意義」,那就是現在非典當頭,老百姓因為中共的謊言而失去對他們的信任,網上更是出現批判中共,矛頭指向江澤民的言論。為免網上「歪風」蔓延,煽動老百姓起來造反,所以就拿黃琦來祭旗。黃琦之後會不會是不鏽鋼老鼠劉荻,人們會密切關注。也許劉荻被抓不久,他們的「小心求證」尚未到家而需再延一些日子。
同一天的5月9日,遼寧省遼陽市法院對去年東北工潮兩名工人領袖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進行判決。選擇同一天可見是中央的統一部署。審訊中,姚福信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蕭雲良則被判刑4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他們被控參與組織中國民主黨的政治罪行。這樣宣判的「現實意義」在於警告任何國人,即使你們的錢財和切身利益被政府或貪官污吏剝奪,也不許反抗,否則一樣可以套上政治罪名。因此在非典橫行期間,休想為了維護自己的切身利益而同黨和國家及中共官員進行抗爭與討價還價!
此外,經常在網際網路發表文章探討國是而在前年被拘捕而控以「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新青年學會」成員楊子立、靳海科、徐偉及張宏海等四人於4月21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受審。四人當庭表示,他們在拘押期間被體罰虐待,並被強迫認罪。到執筆時對他們還沒有宣判,審訊的目的當然也是警告網民「莫談國是」。
除了對這些異議人士和工運領袖的審訊判決,對這次非典期間有抗爭行為的「人犯」,也以迅雷不及掩耳的手段審訊判刑。河北省熊縣有6人被指在4月25日煽動數百名村民衝擊隔離區。他們在5月16日被法院判決縱火等罪名成立,分別被判入獄一年半到五年不等,成為中國爆發非典型肺炎以來,首批被判刑的騷亂分子。這樣快速處理,難免要出現許多冤假錯案。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5月14日日公布了《關於辦理妨害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的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並自15日起施行。其中規定,任何人故意在中國傳播像非典病毒這樣的突發傳染病病原體,一旦被發現,最高刑罰可被判處死刑。此外,在控制非典中嚴重不負責任或濫用職權者,以及拒絕隔離者,都將依法判處徒刑。亂世用重典,可見中共的惶惶不安心態。由於執法者的低劣素質,不知道多少無辜的百姓又將受害。
除此而外,中共最近也判決了幾個大貪污犯,其中最著名的有兩個:一是河北 省張家口市中級人民法院4月29日對河北省原常務副省長叢福奎一審宣判,以受賄 罪判處叢福奎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一是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5月9日(又是這個日子)對雲南前省長李嘉廷受賄案做出一審宣判,以受賄罪判處李嘉廷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這兩人都是前年案發,拖到現在處理,顯然是在提醒那些貪官污吏不要在這個時候給中共添亂,增加麻煩和激怒民眾。
這些都是中共每次出現統治的困難時採用的嚴厲鎮壓的典型手法,每次在這「階級鬥爭」風口上,總有一批人遭殃。當然,所謂「無產階級專政」中的「無產階級」,從來都是中共特權階層的遮羞布,現在更是如此。
自由亞洲電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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