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3-06-29 23:33:00作者:
許多事,你不想,一定不明白;你一想,一定更糊塗啦。正謂世界無比之大,世事人言難盡。比如新聞吧,但凡能稱得上新聞的,一定是不同凡響的。西方人講,狗咬人不叫新聞,人咬狗才叫新聞。於是,就有了出門碰到一隻狗,拿起狗來砸磚頭,又叫磚頭咬一口之類的怪事。
新聞多了,怪事也一定多啦。怪事一多,咱也就糊塗啦。
日前,咱看到一則新聞,說西安的梁忠同志在一個艷陽高照、微風不起的好日子,送孩子上學。卻是不料,因其長得實在瘦,又加之相貌與犯罪嫌疑人也是實在像,於是,半途中,被我公安人員「當場擒獲」。這才叫禍從天降,直脖瞪眼。梁同志要怨的話,只能怨爹怨娘,怨天怨地,怨自己有副這樣晦氣的嘴臉,卻是不能怨人家眼不亮,心不明,下手無情啦。事後,一切搞清,誤會解除。於是,派出所所長親自登門道歉。所謂「知錯能改,善莫大焉」。可是,下面的事就怪了,咱也看著糊塗啦。咱不知道所長大人是如何道歉的,據報載,有這麼幾句:「鼓勵其振作精神,努力工作」。咱不知道這是不是報紙在作秀,抑或實事就是如此,咱只是覺得,這話聽起來像是對失足青年的諄諄幫教,讓人汗毛倒豎。這種道歉,可謂高高在上,風光無限矣。這正應了古人的名言:「道可道,非常道」,也應了咱的名言:欠只欠,只欠再揍一頓。
於是,順接就有了下面的一出喜劇:梁忠同志飽含深情的說:「感謝派出所為我洗清不白這冤。」看到此,咱算是糊塗到家啦。咱不明白,梁同志是不是吃多啦,撐住啦,不然,緣何無端受屈之後,還能飽含深情呢?更加不明白,他何以如此誠惶誠恐,理直氣短,對犯錯誤的一方口頌感謝呢?
孫志剛無端受屈,死於非命。人一死,就沒有了後續的喜劇啦,這樣想來,多少有點遺憾。於是,設想一下,若是孫志剛沒死,其歷盡滄桑,通罷人事,一定也會飽含深情地說:謝謝你們讓我活著出來啦。大團圓結局,一切就圓滿收場啦。於是,咱們的生活依然是到處鶯歌燕舞,更有潺潺流水啦。可是,事情硬不是這樣,這才讓人生生跌破眼鏡呢。
新聞不斷有,新鮮不斷出。讀罷新聞,咱常常心慌焉,氣短焉,頭大如鬥,陷於昏迷,於此始信:做人真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