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3-07-22 08:46:00作者:
尊敬的編輯記者先生,您們好:
申訴人馮思鄉,男,現年60歲,系河南省新鄉市 人,現住在河北省邯鄲市,靠小兒子馮文青在邯鄲行醫贍養晚年,並與老伴胡久英相依為命,賣小菜為生。
現在我懷著萬分悲痛和憤慨的心情,向您們和社會各界檢舉河北省邯鄲市叢臺區叢東派出所嚴重執法犯法、於2003年3月7日對我26歲的兒子馮文青實施野蠻毆打殘害、導致我兒活活慘死在派出所一事,望您們接到此文後給予聲援和幫助調查,為死者及家屬主持公道,申張正義。我在此先深表謝意。
我兒馮文青,系河北省邯鄲市醫學高等專科學校在校進修學生,與前女友生有一子並在身邊撫養。2003年3月7日晚上8時,我兒馮文青的女友打手機讓他到她那裡去,我兒去後和女友因小事發生了爭吵,後在返回家裡的途中被叢東派出所治安巡邏隊員帶走,交給正在巡邏的叢東巡防中隊110,將馮文青送到叢東派出所。在審訊中,馮文青慘遭酷刑,頭部被打傷,因流血過多,出現傷情反應,120急救醫生趕到叢東派出所時宣告死亡。因錯過搶救良機,更沒有進行必需的24小時的醫學監控,竟將一息尚存還有生還希望的馮文青送往邯鄲市屍檢中心冷藏。
我兒馮文青被帶到派出所時,身上帶著學生證、電話本、手機和裝有三千元現金的皮夾等都被派出所收繳。馮文青在派出所審訊中自述是邯鄲市高等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