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稱,中國大陸二十多年的體制改革,說到底,就是改革高度集權的管理體制,但是二十多年來,中國大陸權力過分集中的問題仍然沒有得到根本解決,因此必須加大體制改革,特別是政治體制改革力度,盡快建立和完善合理的分權體制。
文章認為,從高度集權走向合理分權,須採取有效改革措施,要解決以下主要問題:
首先要加強黨內民主,把黨委主要領導者過分集中的權力還給黨組織,同時糾正各種違反民主集中制的行為。
其次要實行黨政分開,把政府應有的管理自主權歸還給政府。
同時要實行政企分開、政事分開和政社分開,把企事業和社會應有的自主權歸還給企事業和社會。
此外,要規範中央和地方的職能和許可權,把地方和基層應有的自主權歸還給地方和基層。還要改革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維護公民政冶權利,並且建立有效的權力運行機制,加強對權力的監督和制約,打擊各種濫用權力、以權謀私等消極腐敗現象。
中央社(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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