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關於對華使用原子彈的解密文件
在數十年後解密的韓戰檔案中,確有一份有關的原始文件。這就是1950年11月9日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絕密文件,題目駭人聽聞:為反擊共產黨中國入侵朝鮮,關於美國使用原子彈的可能性所需考慮的問題。
這份文件由兩項內容組成。首先是複述美國安全委員會早先通過的關於使用原子彈決議中有關的兩項決議;其次是一旦要考慮是否有可能使用原子彈,美國政府有關部門應該考慮的諸項問題。後一部分由23個問題組成,所有問題分列在兩個被加了著重槓的題目之後後下。這兩個題目分別是:「在朝鮮用於戰術目的」和「在滿州(指中國東北地區---)用於戰略目的」。
這份文件第一部分全文如下:
「安全委員會1948年9月6號通過的一份有關使用原子彈的文件包括下列決議:
12,同意「在敵對情況中,國家軍事機構必須準備好及時、有效地利用一切適當可行的手段,包括原子武器,並必須從國家的安全利益出發採取相應的計畫。
13,在戰爭狀態中使用原子武器的決定,由戰時的執行主席在他認為必要的時候做出。」
在複述了1948年安全委員會的有關規定之後,文件接下來進入具內容:
「為了反對中共入侵朝鮮,使用原子彈的可能性分為兩種:戰術目的,用於朝鮮;戰略目的,用於滿洲里(MANCHURIA)。」
文件接下來分項逐一列舉了作為戰術目標,原子彈用於朝鮮的十一個問題。這之後,在「用於戰略目的,用於滿洲里」的字樣下,列舉了十二個問題。這十二個問題全部如下:
1,用於這些目的的原子彈,將引起共產中國的參與對抗?減緩對抗?還是結束對抗?
2,會增加還是減少蘇聯參戰的可能性?
3,適當的攻擊的目標是哪兒?
4,使用多枚原子彈是否有益?
5,在我們有限的支援下,我們是否有能力在滿洲里使用?是否應當在使用常規炸彈攻擊無效後在啟用?
6,我們是否能夠適當地確定這樣做將證明有效?
7,在軍事上它是否將是決定性的?
8,是否會毀滅大量平民生命財產?
9,是否有可能通知預警市民,在特定時間內,某些城市會被轟炸波及。
10,原子彈將在白天扔還是晚上扔?
11,它將會在美國、盟國、和亞洲的公眾輿論中,引起什麼反應?
12, 在使用前,我們是否應當得到聯合國的認同?
在這份文件的結尾處,也就是上述12個問題之後後後,有兩行未署名的手寫字跡:「如果蘇聯做出反應,我們是否已經準備好並將在行動前做什麼反應?」
美國檔案館韓戰解密檔案中這份唯一的有關「美國對華使用原子彈」的文件,雖然駭人聽聞,但它既不是一份已經做出的決定,也不是一份擺在美國國防部長或者美國韓戰指揮中心辦公桌上,讓軍事專家們進一步研究細節的事計畫。那麼它是什麼呢?就如同它的題目:「關於對華使用原子彈之可能性所需考慮的問題」,它只是一個處於戰爭狀態的國家必然會有的許許多多的軍事參考方案之一。這就是當時「美國對華使用原子彈」這一駭人聽聞的消息始終是個消息而沒有成為事實的基本原因。
其次,這份文件是依據1948年9月美國安全委員會的決議做出的。而這份決議是一個關於在何種情況下使用、如何使用原子武器的一般性的原則,而非專門針對中國。雖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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