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共建政以來的歷次運動中製造了多少冤案?國家主席劉少奇都不能倖免,在文革中被定為「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要將其「打翻在地,再踏上一萬隻腳,讓他永世不得翻身。」劉少奇的夫人王光美被「革命小將」拉出來批鬥。一個弱女子被打得鼻子流血,還掛上一個碩大的黑心。在歷次荒唐的政治運動中,文化打手們奮勇爭先。「梁效」等臭名昭著的寫作班子在文革中應運而生。
江澤民上臺後,以暴力和謊言治國,踐踏中國憲法規定和人類公認的信仰、思想、言論自由的權利,摧殘著人類的道義和良知。在對法輪功的鎮壓過程中,他利用謊言,金錢、權力和脅迫,迫使國內媒體淪為他的專制工具,助紂為虐。700多位無辜的人被折磨致死,婦女被強姦,健康的人被關進精神病院,或強迫勞動。
在以民主自由為立國之本的國度,僑界本應當精誠團結,支持正義。蘇聯解體了,中共也早已變得不倫不類。可奇怪的是共產黨的鬥爭哲學卻在海外發揚光大。當我們看到國外中文報紙批判法輪功的文章時,真覺得文化打手們不但再生了,出口了,而且更下流、惡毒了。更有些小肚雞腸,嫉賢妒能者,見利忘義,善惡不分,有奶便是娘,竟登出誹謗文章,全不顧讀者尊嚴。
有理就講嘛,為什麼要進行人身攻擊?難道信仰真善忍有錯嗎?這些信仰真善忍的人們,不屈不撓,用自己的生命,頑強地捍衛著天賦人權、信仰自由。法輪功的和平抗爭,不是在給全中國人爭取一個更民主,更美好的明天嗎?
天理昭昭,法網恢恢,多行不義必自斃。江澤民在伊州聯邦法院被依法起訴;湖北省公安廳廳長趙志飛在紐約曼哈頓被控「酷刑罪」,紐約的美國聯邦法院法官判定趙志飛罪名成立;迫害法輪功的北京市市長劉淇,遼寧省副省長夏德人在北加州被起訴並判有罪;迫害法輪功的打手李嵐清在法國被起訴;在芝加哥領館前行凶打人的兩名罪犯被起訴並被判有罪;紐約的僑報以誹謗罪被起訴;加拿大高級法院裁決法輪功控華僑時報誹謗等案成立。
為利益出賣良心的人,將被歷史所唾棄。肆意誹謗、誣蔑者,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