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腥起家
據中國新聞週刊刊文報導,在黑社會性質犯罪集團發展之初,大都經歷過靠逞凶鬥狠、殺人越貨積累資金的血腥歲月。湖北荊州以胡世洪為首的「道仁」黑惡集團,未成氣候先買槍購彈,招兵買馬,胡世洪及其「軍師」陳軍負責幕後策劃,一幫「馬崽」在社會上橫行霸道,稱霸一方;重慶以封曼為首的黑惡集團靠一幫刑釋解教人員和地痞流氓起家,以尋釁滋事、殺人搶劫、坑矇拐騙、敲詐勒索為能事,瘋狂搜刮錢財;鄭州以宋留根為首的黑惡集團為收斂資金也是刀槍開路,樹立「權威」。
據調查,大陸境內土生土長的黑社會性質犯罪集團的魁首幾乎都有劣跡前科。如封曼1982年因聚眾鬥毆被判兩年徒刑,1990年因介紹婦女賣淫被勞動教養三年,這期間還因治安違法被治安處罰四次;遼寧撫順曲全國雇佣的干將馮剛1990年因私藏槍支、1996年因敲詐勒索均被勞動教養三年,1999年因傷害他人被勞動教養一年零六個月。他們的生命歷程好像陷入了這樣的怪圈:生活就是犯罪,犯罪就是生活。
黑社會背後都有保護傘
黑社會性質犯罪份子的身份如此獨特,活動範圍也相對固定,從不忌憚光天化日之下實施暴力,卻竟能橫行數年甚至上十年之久,若說當地公安政法機關事先毫無覺察,有誰相信?因此很難相信他們的背後沒有各式各樣的保護傘。
黑社會性質犯罪集團深知「兩手都要硬」:一手要心狠手辣,一手尋求「保護傘」。第一手不硬難於斂財起家,第二手不硬難於長期立足。浙江蒼南以許海鷗為首的「託運部」黑社會性質犯罪集團,就設立了專門從事拉攏腐蝕幹部的「公關部」,其負責人張明清對當地黨政各部門的主要領導的閱歷、愛好、社會關係、家庭情況爛熟於胸,一天到晚就忙於迎來送往、請吃行賄、歌舞娛樂,腐蝕了一批幹部。於是乎端掉一個黑惡勢力集團,往往又挖出一窩被拉下水的腐敗分子。哈爾濱以「喬四」宋永佳為首的黑社會犯罪集團,竟拉起了一張牽涉近百名幹部的「關係網」,其中處級幹部二十餘名,科級幹部三十餘名。
身為國家幹部尤其是政法幹部為何心甘情願替黑社會充當「保護傘」?主要是利益驅動和情色誘惑。黑社會性質犯罪集團編織「關係網」的手法非常原始卻非常有效,主要靠錢色牽針引線。部分思想變質、品行敗壞、生活墮落的幹部極容易被黑社會犯罪集團的「糖衣炮彈」所俘獲。而黑社會勢力一經得到「保護傘」的翼護,就無異於與腐敗分子結成了利益共同體,從而築起一道逃避法律制裁的屏障。
歷史證明,罪惡的力量一經得到合法權力的翼護,就必然會形成「權威」。而「權威」--無論合法還是非法--一經形成,社會就不可能無視它的存在和效力。因是之故,儘管普通群眾是黑社會性質犯罪集團的直接受害者,也只能逆來順受、忍氣吞聲,接受他們制定的「行為規範」,有些人甚至還主動請黑道「擺平」自己的糾紛。2000年元旦上午,當馮剛率領十多個手下手持棍棒把不願搬遷的三家「釘子戶」的門窗玻璃砸碎後,這三戶人家只得搬遷;當深圳以鐘國和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犯罪集團的一幫「馬崽」端起衝鋒槍把一家酒店打得稀爛後,附近一帶的所有酒店就只得向鐘國和購買每桶高於市場價格80元的啤酒。這種事例是不勝枚舉的。我們既不應指責普通群眾缺少與犯罪份子英勇拚搏的勇氣,因為孤立的個人歷來無法抗衡有組織的暴力;也不應指責普通群眾缺乏與「保護傘」作鬥爭的主人翁精神,在當前的社會條件下,公民行使民主監督權利風險之大、成本之高,確非孤立的個人或家庭所能擔當。
公司化成為發展趨勢
有了「保護傘」的翼護,有了普通群眾默忍的社會基礎,黑社會性質犯罪集團就有了從容經營的時間和廣闊發展的空間,進入公司化發展階段。調查顯示,黑社會性質犯罪集團在聚斂了相當的血腥資金後,就開始開公司、辦企業,把罪惡之手伸向經濟領域。「道仁」黑社會犯罪集團在1995年成立「道仁兄弟公司」後,幾經發展又成立了芙蓉酒城、金屬材料有限公司、金鑫汽車修配有限公司、特種養殖有限公司、道仁家禽交易商行、萬發貿易公司、煤炭化工原料公司、裝潢裝飾部等下屬單位。由於一個地方的經濟結構決定著一個地方的利益格局和財富流向,因此,當地什麼行業、產業興旺,黑社會性質犯罪集團就成立相應的公司「名正言順」地把持這些行業、產業。鄭州紡織品交易繁榮,宋留根便成立了「創業貨運公司」,壟斷這裡的運輸業務,導致當地紡織品貿易一度為之萎縮。
由於黑社會性質犯罪集團成立公司的目的在於以公司為平臺向社會經濟生活滲透,搜刮財富,它們的公司主要也就是兩類:一類是從事非法經營的公司,另一類是從事壟斷經營的公司。這兩類公司都公開違反國家法律、商業規則、社會公德,其運作就不可能直接訴諸合法權威的保護,而習慣於根據黑道規矩來「擺平」,並在組織內部建立了這種「擺平」機制。廣東中山市以黃耀滿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犯罪集團開辦的「利群典押行」,實際上是一個設局開賭的窩點。在賭場上輸錢的人可以將貴重物品典給「利群典押行」。「利群典押行」設定專職人員負責「講數」、「收數」,以確保贏家能拿到錢,輸家不敢賴賬。
黑社會性質犯罪集團儘管披上了「公司」的合法外衣,但掩蓋不了以非法的有組織暴力為後盾,追求對一定區域的社會資源的控制之社會本質。從權力結構看,黑社會犯罪集團一般都建立了權力高度集中的組織系統,黑老大掌握絕對的權力。如浙江蒼南的「託運部」黑社會犯罪集團內部規定所有重大事項由首領許海鷗決定,一般事項事後也必須上報許海鷗。許海鷗甚至對內部成員享有殺生予奪的權力。敢死隊隊長董明光就因不聽組織指揮,被許海鷗以鬥毆的名義刺死。有些黑社會犯罪集團還規定了殘酷的紀律。四川資陽的「黑豹」集團的「幫規」規定:所有成員絕對服從老大的安排,加入組織後不准退出,不得泄露組織的秘密,不准背著組織干私事,因組織安排出了事,由組織負責營救,臨陣脫逃的要剁掉一隻手,出賣組織的殺全家。
從公司組織機構看,黑社會犯罪組織和職能系統與正規合法的公司頗為近似,設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部門經理、業務員、會計、出納等職位。但這些職位的職權與正規合法的公司大相逕庭,職權完全與黑社會犯罪集團成員在組織中的身份地位相對應,實際上也無所謂職級編製,往往因人定崗。公司有事,整個組織的人馬都可以一齊上陣,很難區分哪些人屬於公司,哪些人屬於組織本部。
打黑必須釜底抽薪
由此可見,實現了公司化發展的黑社會犯罪集團成了一個相對獨立、完整的系統結構,有著獨特的運作規則和程序,具有強大的破壞力和擴張力。只要組織結構不解體,少數成員的損失和受到經濟制裁只能傷其皮毛而難於動搖其根本。它們對國家、社會和大眾的危害主要不在於破壞了合法的秩序,侵犯了某些人的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而在於它試圖按自己的價值規則來規範社會秩序並以有組織的非法暴力來維持這種秩序。事實證明,當人們長期屈從這種秩序和規則後,就會養成服從的習慣。「打黑除惡」的鬥爭實踐也已表明,儘管我們造成了強大的聲勢,但很多案件仍面臨著發現線索難、取證難、破案難、抓捕難的困境,足見黑社會犯罪集團的公司化發展對政法工作的群眾基礎破壞之深。
一種公開的罪惡如果只是個別現象,也許可歸因於工作的疏漏,但如果蔓延成普遍的社會問題,則毫無疑問是根源於制度的弊端。在持續了二十年的「嚴打」鬥爭中,黑社會犯罪卻出現了公司化發展的趨勢,不能不引起我們深刻的反思。
黑社會犯罪的公司化發展絕對不是孤立的現象,與整個社會環境都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如果單用嚴厲打擊這一手,而社會綜合治理的各項措施不能得到切實的落實,難免有「打不勝打」之患。現在我們強調「打黑除惡」要與鏟除「保護傘」相結合,實際上就是要與開展反腐敗鬥爭相結合,可以說找準了問題的癥結。
同時還必須更進一步,要堅持反腐敗鬥爭與加強民主監督相結合。只有普通群眾能夠輕鬆自如地行使民主監督權利,他們才能真正、普遍地從孤立無助的境遇中解放出來,黑社會犯罪集團的保護傘才能從源頭上鏟除,打擊黑社會犯罪才能收到釜底抽薪之效。-
(作者龍顯雷 為公安部第四研究所預防犯罪研究室副主任)
( 中國《新聞週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