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的一大特徵,就是人的身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呈現出的多樣性令社會學家也目不暇接,幾乎每隔3、5年,就會有人把劃分出來的最新結果公布出來,使人對自己在社會中的角色定位越來越迷惑,越來越新奇,也越來越陌生。
許多名稱是媒體發明出來的,主要集中表現在體育和娛樂方面,比如「娛記」,通常文化、藝術、娛樂是定在一個部門裡的,多由1、2個人集中擔當,後來就細化出來,甚至文化記者看不起娛樂記者,認為後者「沒文化」。過去公、檢、法、司、紀檢是一個大口,但由於各部門職能相對獨立,記者的分工也不一樣,從最早的「時政」、「要
聞」分成「政法部」,再到「公安口」、「法院口」,其中以寫批評報導為主的記者,因「砸」前者其他人的飯碗,又被分離出來,成立
「特別報導部(組)」、「記者調查部(組)」或「熱線新聞部(組)」等等。
媒體分工的細化、新聞角度的不同,所引進的各種新詞彙也就豐富多彩。加之,媒體間的交流、協作、模仿和抄襲極其密切,漸漸地,這些新名詞就堂而皇之登上「黨和國家」各種媒體的版面上,進入千家
萬戶,成了主流話題,成了權威話語。比如:「農民畫家」,難道畫家前面還要加上職業背景嗎?一個賣饅頭的小夥子業餘時間做畫,前
面要加上「饅頭」兩個字嗎?比如:「美女作家」,像張海迪這樣的殘疾作家還要加上「殘疾」兩個字嗎?比如「打工仔」、「外來妹」等等,細細推敲,甚是荒唐。
這種現象,和中共意識形態中固有的「站隊」思想其實異曲同工。比如,中共經常把上訪的群眾稱為「鬧事者」、「刁民」;御用的社會學家和經濟學家發明瞭一個詞叫「弱勢群體」。聽似準確、貼切,實
則飽含了既得利益者高高在上、蔑視眾生的傲慢心理,充滿了虛偽的
優越感。在眾多的媒體宣傳口徑中(當然像《南方週末》這樣的報紙
除外),這些個詞語往往是政策性用語。媒體所站的角度是政府一方,或者說,媒體根本無法在本質上成為所謂「弱勢群體」的代言
人。
再說說「異議」這個詞。這個詞語好像是從海外引進的。在外電的報導中,最早用得比較多的是「持不同政見者」。看臺灣柏楊、李敖的文章,知道了「黨外」這個詞。現在用「異議」的也多了起來,比如「異議作家」、「異議詩人」、「異議學者」等等,但我認為,異議者,不同意見也,儘管通常意義上所指針對中共當局,但各位「異議人士」之間的「異議」又如何界別呢?有時候,看到網上海外一些「異議人士」之間的爭論很有意思。這本來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最
近中國中央電視臺熱播的電視連續劇《走向共和》中孫中山和黃興的爭吵讓人大開眼界)。國內一些不明真相的人或道聽途說的人深受中共長期意識形態的流毒所影響,就會很失望地或幸災樂禍地議論說「看看,他們都吵成那樣了,能指望他們干成什麼事?」本來,「異人士」之間的「異議」,本著存大同求小異,許多矛盾是可以化解的,許多主張是可以和平共處的。求大同,就是「持不同政見」,就是反對中共獨裁專政;而存小異,就是在實現民主政治、實現新聞言論自由等具體方面所採取的手段、方法和各自所借鑒的模式可以保留,可以爭論,可以由選民來選擇。其實,大陸許多人之所以對海外民運和流亡到海外的異議人士有偏見,有誤解,有失望,有痛恨,大體上講,無非是把世界觀和方法論二者混淆起來,不能就事論事,或是以偏蓋全,要解釋清楚很費勁。
因此,筆者認為,在今後的宣傳口徑上或著書立說中,最好多用「持不同政見者」,盡量少提「異議人士」;從大局出發,從而團結更多的「持不同政見者」,來參與到推翻獨裁專政、實現民主政治的「異議」中來! (2003.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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