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代表入憲」換江澤民辭職**
我的意見是:江澤民應該辭去軍委主席,作為交換條件,可以讓他的「三個代表」進入憲法。
這當然是一種假想的說法,我們難以猜透江澤民的內心世界。
中國的憲法中有待修改、刪除的內容本來就很多,再增加一項「三個代表」也不過如此而已。而且「三個代表」比較過去的 「四項基本原則」(堅持無產階級專權,堅持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堅持共產黨的領導),總還是有了一些積極的變化。
在我國,國家主席連任兩屆之後,是否都要續任軍委主席?這種續任有沒有期限?如果沒有期限,那是否要承認軍委主席可以是終身制,直干到他死在任上為止?這是關係國家根本體制的大事。
毛澤東自1949成為最高的國家領導人之後,一直干了27年,直到1976年撒手人間才放下手中大權。斯大林也是在位幾十年,最後死在任上,他們倆人分別給中國,給蘇聯,給世界帶來的災難,是人所共知的。
毛澤東死後,有識之士提出了要廢除國家最高領導人的終身制。認為這種終身制是大禍害。
後來1982年修訂憲法,規定了國家主席、國務院總理、人大委員長的最高任期不得超過兩屆。但是並沒有為軍委主席規定任期,這是一個漏洞,看來這是有人故意留下的漏洞,以便從中謀取權力,利用軍權掌控國家的最高領導權。保留最高權利的終身制。
我們要補上這個漏洞,應該修改憲法,規定國家主席統帥軍隊,兼任軍委主席。因為國家主席有了最高兩屆的任期,所以軍隊的領導權也就有了任期。這將在法制上廢除最高領導人的終身制,避免國家出現兩個中心。
**裁軍二十萬不如裁江澤民一人**
江澤民在9月1日宣布:中國要裁軍二十萬,海外的《世界日報》發表社論,標題是:「裁軍二十萬不如裁江澤民一人」。指出:「改革是一個漫長的過程,需要時間。其實,共軍精簡二十萬非常重要,二百將官離職也很重要,但宣布裁軍的江澤民可能沒有想到,在這樣的時刻,他如果把自己精簡了,成就了法制,其對中共,對共軍,對國家帶來的正面意義,將不下於裁減二十萬官兵。」
很明顯江澤民如果辭去軍委主席,從而成就法制,將具有重大的意義,功莫大焉,是件大好事。可以比較一下經濟和社會的成本:裁軍二十萬要興師動眾,有安置問題,經費問題還有思想問題等等,多麼的麻煩。要費錢、費時還要擾動社會,弄得不好還會產生矛盾。而比較起來,江澤民辭職,則要容易得多,問題是他自己通不通?或者是否有足夠的促使他辭職的壓力。
現在我們應該極力促使江澤民辭去軍委主席職務,讓國家主席兼任,為修改憲法創造條件。
法制建設、憲法的完善,是我們國家長治久安的一個必要條件。
江澤民辭軍委主席一事,事關重大。作為一個交換條件,如果把他的「三個代表」寫進憲法,能使他辭去軍委主席,我倒覺得也可以作出妥協,讓「三個代表」入憲。
政治本身就是妥協和容忍的產物。
2003-9-11
於山東大學(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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