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中國領導人江澤民對法輪功的群體滅絕和酷刑運動造成了數百萬的受害者,但他卻讓中國人對此保持沉默。
同樣,江澤民通過外交手段,迫使美國法庭終止此案。
9月12日法輪大法信息中心獲悉伊利諾依州地區法院起訴江澤民案的首席法官Matthew F. Kennelly 裁決前中國領導人對包括酷刑和群體滅絕罪在內的指控享有豁免權。
我們認為, 由這一訴訟提出的有關道義和法律的問題對於美國未來的人權訴訟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如何解決這些問題必將影響著美國的正義自由的立國之本, 也決定著美國在世界上的地位。
值得注意的是,一年前就法輪功提出的此項訴訟,中共媒體一直緘言。直到一年後,這項撤訴裁決公布,中共媒體才開始對此進行首次報導。在過去的一年裡,中共媒體的沉默,是在向中國人民隱瞞江澤民被以「酷刑罪」「和群體滅絕罪」起訴的消息。
直到現在,中共媒體仍不肯透露被起訴的是誰以及罪名是什麼。江澤民統治集團一如既往地向中國人民和世界隱瞞其對法輪功學員執行的群體滅絕政策。
此案遠未結束, 實際上才剛剛開始。
就像具劃時代意義的費拉迪格訴皮納伊拉拉一案(Filartiga v. Pena-Irala)中的原告和皮諾徹特(Pinoche)訟案中的原告一樣,該訴江案的原告將會贏得上訴。歷史不久將會證明, 原告在訴訟中主張的原則將會取得勝利。
現任和前任國家領導人不能在對本國和其它國家的公民犯下滔天大罪後而逍遙法外。
江應該知道,他在中國和美國的權利範圍是有限的。此案並沒有結束,實際上才剛剛開始。在美國已有對迫害法輪功的中國高官起訴獲勝的案子。世界各地更多的控訴江澤民案正在準備和進行。美國法輪功學員將鍥而不舍繼續上訴。
在美國的勝訴
在美國已有四個類似的訴訟案被立案。 三個已作出支持法輪功方面的判決。
2003年6月, 一美國地方法官拒絕對北京中共書記和前北京市長劉祺及遼寧省副省長夏德仁實行外國主權豁免。地方法官在一份上交到法院的報告中, 建議對這二名被告進行有罪的裁決。
2001年12月, 紐約南部地區法院針對湖北省公安廳廳長,610辦公室副主任趙志飛做有罪判決。
針對中國迫害法輪功的一系列國際訴訟案
2003年9月11日芬蘭:針對現任中國政治局常委委員羅干的刑事訴訟案在芬蘭立案, 控其犯有群體滅絕罪和酷刑罪
2003年9月9日冰島:對現任中國政治局常委委員羅干的刑事訴訟案在冰島立案, 控其犯有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和反人類罪。
2003年8月26日澳大利亞: 澳大利亞公民章翠英,在著名人權律師傑弗里。羅伯遜先生的幫助下,將她在中國遭受酷刑迫害訴訟到聯合國和國際法庭。 羅伯遜先生是聯合國戰爭罪犯法庭的首席法官。
2003年8月21日比利時:曾經處理過智利獨裁皮諾切特案件的律師在比利時對江澤民及其他兩名高級助手羅乾和李嵐清進行起訴。 指控這三人犯有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和反人類罪。
2002年12月法國:對中國前副總理李嵐清進行起訴,他任610辦公室的總司令,犯有酷刑罪。 2003年7月, 法國刑事法庭已開始處理此案。
2002年3月18日瑞士:在聯合國第59屆人權會議菲利普。窮追未受懲罰者非政府組織主席格蘭特先生宣布一旦江澤民訪問瑞士,將對它進行起訴,罪名是反人類罪和群體滅絕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