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收集到百萬簽名的組織者,之所以只向當局申請這麼小規模的集會示威(與百萬簽名者相比,50人簡直少得可憐),已經充分考慮到了國情,也很為現政權著想了。我也相信,即便政府批准了這次集會示威,參加的人也不會有過火行為,更不會帶來社會治安問題;我更相信,組織者對記者所言乃發自內心:他們的目標和政府的目標是一致的,都希望中國富強。
然而,如此「政治正確」且參與者如此之少的集會遊行,仍然被公安局拒絕,豈不是拿愛國民意當兒戲?中共政權難道如此脆弱,連這麼小規模的愛國行動都心懷戒懼嗎?自90年代以來,就把愛國主義作為政權道義合法性來源的現政權,將「愛祖國」置於「五熱愛」之首的現政權,每天高喊致力於「偉大的民族復興」的現政權,難道連小小的民間愛國行動都不能高抬貴手嗎?
有人說,中共不允許民間自發的集會示威,是基於維持穩定的中日關係,也是為了國家長遠利益,現在的韜光養晦是為了未來的主動出擊。而事實上,這樣的辯護掩蓋了中共對民意的恐懼,因為仇視民間的獨立性乃為獨裁製度的本質。
在對日索賠、反對日本政要參拜靖國神社、要求日本政府就二戰罪責正式道歉……等問題上,世界上所有深受日本軍國主義之苦的國家,其民間自發運動從來沒有受到過本國政府的壓制。而唯獨在受日本侵略之害最為深重的中國,民間針對日本政府的自發抗議維權運動,一直受著中共政權的冷遇和壓制。
只要是獨裁製度,無論是何種類型的獨裁,其統治在根本上是壟斷性的,因而在骨子裡是敵視民意的,它蔑視人的自由、尊嚴和權利,最怕民眾的權利意識和獨立意識的覺醒,把任何來自民間的自發維權言行視為洪水猛獸。50多年的中共獨裁,已經習慣於壟斷一切,不可能允許民間維權運動的發展壯大,不要說不同於官方定調的民間訴求,將被專政機器殘酷鎮壓,就是那些官民共同關心的社會問題,中共寡頭可以說,而民間卻不可以說。高官們可以大講反腐敗,但最先揭露瀋陽「慕馬案」的老人周偉、最先舉報河北「程維高案」的郭光允卻被雙雙勞教;高官們可以大講「修憲」,而民間討論修憲就是「別有用心」或「添亂」,必須以禁令和監控來禁止之恫嚇之;高官可以在前臺的最明亮處大演「愛國秀」,民間的愛國赤誠卻被遮蔽在黑幕後。
換言之,中共的獨裁霸道,不僅在於自我授權的代表一切和壓制一切異見,更在於壟斷一切善政,在於救主的大包大攬和俯身傾顧的「親民」姿態,進而把所有進步納入中共的成績單中,大到包產到戶、私營經濟飛躍、抗災抗炎、廢除收容遣送,小到拾金不昧、見義勇為、奧運金牌、科技發明……都是中共偉光正的證明,是最高獨裁者的「思想」化作強大物質力量的結果。
同時,中共對民意,也像對待其他一切問題一樣,是徹頭徹尾的機會主義,有利時用之,不利時鎮壓之。使館被炸,批准幾大城市的大學生上街;而伊拉克戰爭和對日索賠,幾十人的集會遊行都不批准。
現代政治文明說:我反對你的意見,但我以生命捍衛你表達意見的權利。而中共政權說:即便我同意你的意見,但我也要剝奪你表達意見的權利。
所以,問題的實質,絕非百姓是否具有愛國的權利,而是百姓是否具有用和平方式來表達利益訴求的基本人權,不許自發愛國的背後是對獨立表達權的剝奪,特別是對言論、結社、集會遊行的權利的剝奪。而民間自發的對日索賠運動,不僅是愛國主義的言行,更是民間爭取基本人權的自發行動。
2003年9月18日於北京家中
作者系自由撰稿人,批評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