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明慧網資料:陳瑞昌,廣州市人,現年50歲,華南師範大學電化教育專業碩士畢業,原廣東電視臺總編室副主任。1998年底,陳瑞昌見到妻子梁子慧自從修煉大法之後,摔掉了多年的藥罐子,原本已經激化了的婆媳關係也因妻子的修煉變得和諧。為此他開始瞭解法輪功。1999年7月法輪功遭公開迫害。陳瑞昌於同年10月以一個修煉者的親身感受及一個新聞工作者的正義和良知,寫了一封長達十頁的信給中央電視臺和廣東省電視臺的領導,詳細闡述了法輪大法是利國利民,百利而無一害的功法,並指出對法輪功的定性和鎮壓不符合廣大中國人民的利益。同年11月,陳瑞昌利用假期時間,前往北京中央辦公廳信訪辦上訪,在信訪辦大門外被警察非法拘留,並被遣返廣東。
隨後,當地公安便以「擾亂社會治安」為名,處以他行政拘留15天。單位領導多次前往拘留所對他軟硬兼施,以陞官等多種優厚條件為誘餌迫其放棄修煉。當時陳瑞昌對領導說:「如果有一支槍頂著我的腦袋問我還煉不煉?你認為我會怎麼回答?」領導望著他,陳瑞昌堅定地說:「我修煉!」
拘留後,陳瑞昌被調離總編室到社教部工作。每逢節假日電視臺就派他去下面的縣、市出差,還派幾個人跟著他。2000年12月23日,陳瑞昌正在單位工作時,被強行抓往「洗腦班」,一個月後被釋放。但僅上班十多天,他又於2001年春節前一天,再次在上班時被抓進「洗腦班」。這次一關就是一年。
「洗腦班」的各種強行「洗腦」方法都無法令陳瑞昌放棄對「真、善、忍」的追求。廣東電視臺的領導怕沒被「轉化」的陳瑞昌影響其烏紗帽,堅決不肯從「洗腦班」接收陳瑞昌回原單位。2002年春節左右,有關司法單位在陳瑞昌與外界隔絕一年多、且24小時被專人監視的情況下,以「擾亂社會治安」罪,判陳瑞昌勞教,關進廣州第一勞教所,判決書上連期限都沒寫上。判決書上的「證人」也恰恰是「洗腦班」中對陳瑞昌進行24小時監控的人。
陳瑞昌在勞教所每天被迫勞動15個小時,人被折磨得又黑又瘦。後期更是完全不准親人見面。
陳瑞昌的弟弟、澳洲公民陳瑞欽於2002年開始在海外為營救哥哥奔走呼籲,並獲得澳大利亞「大赦國際」、澳洲聯邦議員及各界人士的幫助。
2003年1月15日,陳瑞昌被釋放,並回原單位上班。他的妻子梁子慧也曾被關押在廣州槎頭女子勞教所兩年,後被保外就醫。2003年6月15日,陳瑞昌、梁子慧夫婦再度被綁架,現況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