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事的強強赴黃泉
2001年8月的一天早上,家住城郊某鎮的尹某因家中的鹽瓶空了,便給10歲的兒子強強1元錢,讓他去附近小店買袋鹽回來,懂事的強強很快就把鹽買回來了。強強的母親張某隨後做了兩個菜,還拌了一盤強強愛吃的黃瓜。張某與平時一樣,關照強強幾句話後,就同丈夫一起上班去了。
下午4時,強強的父親尹某先回到家,發現平時十分好動的兒子躺在床上,走近一看,兒子的臉色鐵青,人也沒了知覺。尹某大吃一驚,連忙把兒子送進醫院,但為時已晚,儘管醫生全力搶救,仍沒能搶救過來,兩個小時後,年幼的生命離開了人世。
鹽中有亞硝酸鈉成分
事情發生後,強強的父母悲痛萬分,但沒想到要追究兒子的死因,只是向親朋好友通告了這一噩耗。翌日,得知消息的親友來到尹某家商議喪事,並在他們家吃了午飯,席間也有一個拌黃瓜。飯後不久,親友中陸續有5人發生了噁心、嘔吐現象。將他們送到醫院後,尹某想到可能是拌黃瓜惹的禍,趕緊從醫院打電話回家,讓家人把剩菜和鹽全都倒掉。他聯想到了兒子的死因,遂向當地派出所報了案。
警方接案後,對強強的屍體進行檢驗後,結論為死因系亞硝酸鈉中毒所致。然而,接下來的問題難住了警方,致強強死命的鹽是何處賣的呢?
舉證不能遭敗訴
尹某家的油鹽醬醋,平時都是從附近一家小店買的。得知此信息後,警方立即對這家小店進行了調查,結果證明該小店出售的鹽不含碘的成分,是法律明令禁止的工業用鹽,但檢驗結果同時表明,這些鹽儘管是非法出售的私鹽,卻不含有亞硝酸鈉。強強已經死亡,已無法證明這鹽在何處所購,苦於證據不足,警方只能將店主以非法出售工業用鹽為由移交給有關部門處理。強強的父母不甘心,將店主告上法院,認定該小店和強強的中毒有關,要求得到賠償。
法院審理此案時,對案情作了細緻調查,併進行仔細分析,發現原告少了一個重要證據,即無法證明這鹽是在該小店買的。此外,從小店查獲的鹽,同致強強死亡的鹽,晶體成分不相吻合。法院認定以現有證據,無法認定店主與強強的死亡有關。最終,強強的父母因舉證不能,不得不接受了敗訴這一結果。
解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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