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3-11-05 18:39:00作者:
我叫梁林紅。我丈夫王晟標(晟,音「勝」),44歲,原在河北化工學校任教,1994年修煉法輪功後身體變化非常顯著,精力充沛,在工作中任勞任怨,受到領導同事的好評;在家裡,他關心孩子、孝敬老人,是一位好父親、好兒子,也是一位好丈夫。然而就因為他堅持信仰「真善忍」重德修心,並沒有做任何違法亂紀的錯事,卻受到種種迫害,至今家人沒有消息,不知是生是死。
1999年7.20某些人出於個人意願凌駕於法律之上,開始血腥迫害法輪功,實施「株連九族」的恐怖政策,公然淪喪人間最寶貴的道德良知,公檢法及單位、政府工作人員等層層受脅迫,違背良心迫害大批修心向善的好人。
1999年7.20某些人出於個人意願凌駕於法律之上,開始血腥迫害法輪功,實施「株連九族」的恐怖政策,公然淪喪人間最寶貴的道德良知,公檢法及單位、政府工作人員等層層受脅迫,違背良心迫害大批修心向善的好人。
99年7.20派出所非法關押我丈夫幾天,後在學校監視居住不讓回家二十多天;2001年10.1期間,在迫害下我丈夫被迫離家出走;2003年8月被抓。9月2日,我到石家莊市長安公安分局找劉副局長核實,劉副局長證實了此事,並允許我給丈夫帶衣物由他們轉交。當我問及我丈夫被抓屬哪條司法程序時,他們不予明確答覆,也不告知人關在何處。
我不懂法律,但我總覺得抓人得給家屬一個說法。為什麼作為執法機構的公安機關卻有法不依呢?這種不明不白的關押是傳喚呢?是拘留呢?還是逮捕呢?我丈夫人在何方?為何懼怕告訴家屬呢?請求社會各界人士給予幫助,我只要個說法,我要見我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