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5月24日,我和兩位日本法輪功學員到了北京之後,就準備去天安門請願,在去天安門的路上向行人和居民區發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抓,當時是北京時間上午11點左右。其他兩名學員是日本國籍,傍晚派出所就把她們倆人帶走了,由於我是中國國籍,他們把我一個人關在地下室,有三個警察看著我。
5月份的北京,白天氣溫異常熱,達到35-36度,但到晚上是很涼的。當時我穿的是夏裝,下身穿的是一短裙褲,上身是一件短袖衫。在地下室裡,他們不讓我穿襪子,光著腳站在冰涼的水泥地上,看著我的警察穿著棉襖還說冷。我給他們講法輪功的真實情況,他們不但不聽還罵我、侮辱我。我一直被關押在地下室,直到第二天下午,他們把我送到看守所。檢查身體時,他們發現我血壓很高,高壓200多,按規定看守所是不能接受的,但因為我是法輪功學員,我丈夫又是日本人,他們就找什麼局長批條,把我硬收下來。他們強行給我戴上手銬腳鐐,由於血壓特高,他們就把我送進了溫泉醫院(看守所指定的醫院)。
到溫泉醫院後,他們把我的手腳銬在床上,強行給我打針。我給他們講法輪功在中國被迫害的,他們說「看來你比江姐還江姐」。其中有一個像是小頭目的人說,把法輪功專用床拿來,我看她還有多大本事。所謂法輪功專用床,是一種專門為迫害法輪功而特製的刑具,有一人多寬,近兩米長的一塊木板,釘上四條腿,板子上面釘了好多帶子。他們4、5個警察強行把我捆在床上,從腳脖開始一直捆到肩膀,他們用腳蹬著床使勁地勒,邊勒邊說「你不是大法弟子嗎?你不是能忍嗎?這回我讓你好好承受!」。然後他們又把我的兩隻手從肩膀上扳下來,兩頭用手銬銬在床腿上,很痛。不一會我就汗流滿面,身體一動也動不了,他們就這樣把我捆了三天三夜,我幾乎痛得失去了知覺。他們給我戴上監測儀,因為那時我的血壓很高,加上他們的殘酷折磨,他們怕我死在那裡。後來他們看我已經快不行了,就把我放了下來陰森森地說,這回送你去個好地方。就這樣他們又把我送到了北京市公安局醫院,那裡是迫害法輪功最殘忍的地方。
到公安局醫院後,那裡的警察惡狠狠地說:「這回我讓你好好地『享受享受!』」當時我一直是絕食抗議,他們把我銬在床上,給我插上胃管,要強行給我灌食。當遭到我的拒絕後,他們就把我整個人拉得很直,然後把我的兩隻手兩隻腳都銬在床上,腳上還戴著腳鐐,腳鐐卡在腳踝上特別痛,而且由於他們把我拉得很直,手銬勒得特別緊,手腕都卡出了血……他們邊銬我邊說,這哪是對待人,簡直就像要殺豬。就這樣還不算完,不光鼻子裡插著胃管,他們還強行給我插上尿管,不讓我下來上廁所。當時正趕上我來例假,他們怕我把被子弄髒了,給我墊上塑料布,光著下身……6月份的北京氣溫有35、36度,身下被汗水、分泌的東西潮乎乎地烘著,上面灌完食他們不把食管拔下來,也不繫好,灌進胃裡的東西反流出來,流到脖子上、肩膀上,到處都是粘乎乎的髒東西。我的身體一動也動不了,他們一直捆了我近二十天。後來醫生和護士都無法到我跟前,他們嫌我有味。一天有個什麼科長對我說,「你答應我不煉法輪功,我就送你回日本。」我說,「法輪功有什麼地方不好,你們對法輪功的這樣迫害是很有罪的,你必須無條件地放我回日本!讓我放棄法輪功是不可能的!」。那時我的身體極度虛弱,他們知道我丈夫是日本人,不敢輕易把我弄死。後來他們把我放下來,我在床上已經起不來了,後背全都爛了,也不會走路了……他們又把我帶回看守所,強行給我判了一年半勞動教養。
他們強行我履行勞教手續,4、5個警察按著我,抓住我的手讓我按手印,我大聲說:「我是無罪的!你們這樣做是違反人權、迫害信仰自由!法輪功就是好!!」。我拚死和他們掙紮了大約半個小時左右,但最終還是被行按下了手印。我對他們說我要上訴,我是不承認這一切。後來,他們又強行把我靠在牆上,好幾個警察連踢帶打,掐著我的脖子給我照了相。現在一年半的時間過去了,我的腿上還依然有他們當時踢我留下的傷痕。而且我的右臂現在還沒有完全恢復,無法像以前那樣正常地活動。
然後他們又把我送到勞教人員調遣處,當時我還不能自行走路,需要有人扶著,而且血壓也異常的高。調遣處收人也是需要檢查身體的,他們一看我身體那種情況,根本不敢收,就這樣又把我退回看守所。看守所連送了我三次,按規定,第三次調遣處不收就要放人的,可是因為我是煉法輪功的,又生活在日本,所以他們不會輕易地放我,就又找上級領導批條子,然後我被強行地收了下來。到調遣處已經是晚上了,他們讓我站在大廳裡,不讓我睡覺。當時我的身體根本就站不住,看守就讓我蹲著,蹲我也蹲不住,他們就用吸毒的人看著我,等別人都睡了好長時間後(因為沒有表,也不知道幾點,只感覺很晚很晚了),他們才讓我去睡覺。早上別人都還沒有起床,就又把我叫起來,又讓我上大廳蹲著。後來他們看我真的要不行了,就把我送到了天堂河醫院。
天堂河醫院是北京市女子勞教所河調遣處指定醫院,在那裡大部分是法輪功學員、有一些是吸毒的病人,很多患有愛滋病、肝病、肺結核等傳染病。大家住在一起。那裡條件很差,警察對法輪功看得特別嚴,不讓互相說話。還讓吸毒犯人看著我們。記得我到醫院的第二天早上上廁所,沒等我上完,就聽到走廊有很大的聲音,然後就有人進廁所趕我快點回房間。當我走到走廊時,看到兩個人拖著一個60多歲的老人,下身光著。醫院為了防滑,使用的是那種坑坑□□非常澀的地面磚,她們拖著老人的兩隻骼膊,下身在地上拖著,皮膚都被拖出了血,就這樣一直把她拖到廁所。她們不讓我看,把我推進房間。後來我知道那位老人也是法輪功學員,她有嚴重的心臟病,幾乎一切都不能自理,就這樣他們還是不放過她。我在天堂河醫院住了一週的時間,身體根本就沒有恢復,他們就又把我強行送到女子勞教所。
在勞教所裡,她們對我進行洗腦轉化。當時我的血壓仍然很高,心臟也不太好,走路需要有人扶著。就這樣她們每天讓我晚上睡得很晚,早上起得很早,中午不讓我休息,我身體根本就承受不了。記得有一天隊長李繼榮(因迫害法輪功有功,被選為十六大代表)惡狠狠地對我說,你別看這是勞教所,勞教所也有死人指標,別忘了你現在還是中國國籍,還得按中國的法律來處理,和其他人沒有什麼兩樣。
她們對付法輪功學員採取的強行洗腦的辦法很殘忍,長時間不讓睡覺,有的每天只讓睡1、2個小時,有的24小時不讓睡,甚至有的二十多天不讓睡覺。白天有幫教輪番強行灌輸他們的歪理邪說,直到晚上12點左右,然後由吸毒犯人來看著,不讓睡覺,這時這些吸毒的人可以隨心所欲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折磨,深更半夜經常聽到一聲聲慘叫。有的實在承受不了,被折磨得精神失常,他們就又有了新的藉口,說你看煉法輪功都煉成了這樣了,還抱著法輪功不放,再這樣下去不瘋也得死,為他們迫害死法輪功學員先找好藉口,造出輿論。
在這樣的環境中我的血壓越來越高,後來眼睛也看不見了,他們又把我送回天堂河醫院,到醫院一量我的血壓低壓130,比正常人的高壓還高,高壓也特別高。然後他們給我的眼睛進行了檢查,發現眼底有問題,因為天堂河醫院從醫療設備到技能都比較簡陋,他們又把我送到大興縣醫院檢查,又查了眼底,醫生說我右眼下部的毛細血管已壞死,而且已有一、二個月的時間了。回到天堂河醫院,我和醫院裡的警察說,我要求她向有關領導反應我眼睛的真實情況,我希望我的眼睛不再惡化,如果中國治療不了,我想回日本治療。一週後,她們說去同仁醫院找專家給我徹底檢查,檢查的結果專家說我的眼睛毛細血管已經通了,好了,沒什麼問題了〈其實是他事先就說好的,用來騙我的〉。回到天堂河後,我對警察提出疑問,我說一週時間什麼治療也沒有,我的眼睛還和以往一樣看不見,怎麼能說好了呢?我向她們要診斷證明,我說如果我能有出去的那天,我要對我的眼睛進行全面檢查,如果不是專家說的那樣或有什麼後果,我要她從法律上對我負責,她們不給我診斷證明。我的眼睛不但沒有任何好轉,而且在短時間內進行了三次眼底檢查,由於強光的強烈刺激,我的眼睛像灼傷了一樣痛,不敢睜開,怕光,一睜眼睛,眼睛也痛頭也痛,到現在我的眼睛還怕光。
我在醫院住了大約三個月,2003元旦前我出了院,回到勞教所,把我安排在一班,強行我勞動。那時一班有十幾個人,幾乎都是法輪功學員,她們說:「她眼睛都睜不開,幹不了活。」在勞教所裡幹活是由吸毒犯人看著的。她們都是那種品質很壞的人,是被警察利用來管法輪功學員的。她對我進行辱罵,然後又找警察,警察把我班的班長叫去,讓班長強迫我勞動,班長回來看我那樣,又加上全體學員的反對,班長也無法說什麼,因為一班是重點班,有監控和監聽,他們看我還閉著眼睛沒幹活,有個叫孫明月的警察把我叫去,強行我勞動,我說我眼睛不敢睜,她說那你就摸著干,我說睜著眼睛都不好幹的活,摸著怎麼幹。她說不管怎麼說你也得干。每天除了勞動還要學習,還要寫感想,我的眼睛根本就看不了書,更寫不了字。我的主管警察張淑賢把我叫去,強迫讓我寫感想,我說我的眼睛寫不了,她說你閉著眼睛寫,我說你先閉眼寫一下,看看行不行,行你來教我。
在一班白天有人看著我,不讓我和其他學員說話,晚上睡覺由吸毒的人坐在我的床頭看著我,我幾乎無法入睡。這樣我的血壓又一點點高了起來。2003年4月份,她們突然把我和幾個吸毒的人關到了另一個房間,說我身體不好,照顧我,實際上是把我進一步監禁起來,不讓我和任何法輪功學員接觸,只要我一動就有吸毒的人看著我。但是她們不再強迫我勞動,重體力活不讓我參加。有一天隊長李繼榮把我叫去和我談話,大概內容是我們這沒有迫害你,而且對你還很照顧,然後她又用威脅的語氣對我說:「將來你回日本了,別忘了你的親人、母親、兄弟姐妹還都在中國,親戚朋友還都在中國,請你記住這一點。」言外之意就是你要把這裡的真實情況說出去,對你沒有好處。事隔近三個月,有一天晚上隊長李繼榮在全體法輪功學員面前大罵日本如何如何,大家感到莫名其妙,好多人把目光投向了我,當時我也不知道怎麼回事。回到日本後我才明白這一切,原來她們是由於日本政府和日本人民及全世界法輪功學員對我援救的壓力,她們不敢像對待中國國內法輪功學員那樣迫害我,她們恨的咬牙切齒,又沒辦法,只好罵街。
在北京爆發薩斯病之後,我周圍的很多應在2003年底釋放的法輪功學員被陸陸續續釋放了,但我還被關押,我問她們為什麼不放我,她們說不出理由來。她們既不敢在肉體上虐待我,又不敢把我放出來,因為她們怕我把裡面的真實情況說出來,而且在這期間她們還找藉口想給我延期,可沒有得逞。從這件事情中(我們)就可以清楚地看到江澤民政權對法輪功的迫害是見不得人的,他們非常害怕全世界的人民知道他們迫害法輪功的真實情況,充分說明瞭他們對法輪功的迫害是非法的,是對人權、信仰自由的野蠻踐踏。
在勞教所裡每天要進行長時間的勞動,早上5:30起床,只有5分鐘的洗漱時間,然後就開始勞動,一直要干到晚上10點左右就寢。勞教所裡規定每天電視新聞聯播必看,看新聞時也得幹活,邊干邊看。有時搶活,早上3 點多就起床,晚上還要延點。每天長時間坐在小小的硬塑料凳子上,大家的屁股都坐破了,結出一層硬硬的皮,有時痒,用手一揭就流出了血。但還有比這種身體上的痛苦更讓人難以承受的是那種無形的、巨大的精神上的痛苦。每天每個人都在提心吊膽,早上起來心裏就在想不知今天又要發生什麼事情,一聽到警察叫哪個法輪功學員,大家都為她擔心,不知她什麼時候回來,也不知她會怎樣。在勞教所裡,每晚睡覺前要集體點名,有時點名時大家還能見面,第二天這個人就不見了,上哪兒去了根本就無法知道。每天大家只要能見面就互相鼓勵,彼此一個眼神,一個微笑,都是莫大的安慰。在那種巨大的精神壓力下,每個人的頭髮都不知不覺白了,我的頭髮是出來後自己染的。
在那樣的環境下,我的血壓根本就無法控制,身體狀況一直不好,在我勞教期還剩兩個月時,她們又把我送回天堂河醫院,因為她們怕我那種身體狀況出來影響不好。在醫院期間,我所在四大隊隊長李繼榮調走了,又換了從其他隊調來的一個隊長,也姓李,她到醫院對我進行威脅,說:「你快出去啦,你的事我們還要和日本大使館交接,你回日本我們還可以把你引渡回來,」等等。如果沒有日本政府的幫助,沒有國外這些法輪功學員的努力,不知道我會怎樣,也許死在勞教所裡,也許會被延期關押。
現在我回到了日本,回到了我日夜思念的親人身邊,獲得了自由,可我的心情並不輕鬆,一想到勞教所裡的法輪功學員(現在勞教所裡關押的幾乎都是法輪功學員,她們還在承受著痛苦的折磨,我的心情特別沈重。我只是因為幾份法輪功的真相資料,就被強行勞教一年半,失去了人身自由,受盡了痛苦的折磨,而且我在中國、日本的親人、朋友,她們也受盡了痛苦的折磨。
去年8月份,我的丈夫去勞教所看了我一次。在那之前,正是她們對我進行強行轉化時期,我的身體狀況特別不好。血壓異常高,心臟也不好,大腦供血嚴重不足,經常處於昏迷狀態,嚴重時不省人事。臉色發黑,嘴唇發紫,人瘦得皮包著骨頭。而且腿和腳嚴重浮腫,鞋都穿不了。小腿和小臂由於長時間銬著,造成嚴重的毛細血管出血,都成了暗紫色,整個人幾乎沒法看了。看到我的人心情都很沈重,為我的生命擔心。就在我處於生命垂危的時候,突然有一天她們不那麼折磨我了,晚上讓我回去睡覺,早上和大家一起起床。當時我只有一念,我一定要活下去,不能讓自己的精神垮了,也不能讓自己的身體垮了。我每天堅持多吃東西,可那裡的飯菜實在是太難吃了,尤其是菜,又髒又難吃,把胡蘿蔔、芹菜、土豆(皮也不削)放在一起煮,煮好了就像中藥一樣,而且裡面還有很多沙子。後來我一到吃飯時就害怕,渾身哆嗦出冷汗,胃也收縮,根本就吃不下去了。和我住在同一房間的法輪功學員有一位是北京大學的醫生,她說:「你現在這個情況在醫學上叫做厭食症,你一定要想辦法讓自己吃點東西,不然身體就垮了。」有幾個法輪功學員把她們僅有的一點點好吃的都偷偷地給了我(在勞教所裡是不讓互相給東西地,警察發現了要受處分的)。
這時警察也表現出對我非常關心的樣子,讓我多吃飯,吃胖點,我感到很奇怪。有一天警察把我叫到辦公室對我說你丈夫要來看你了,你不要和他說這裡的情況,不要說你身體的情況,只能說在這裡一切很好,大家都很照顧你等,不能用日語說。在很多警察的監視下我見到了我丈夫,那時我的身體好多了,能自己走路了,但走得不太穩。當我看到我丈夫非常擔心我的身體,為了不讓他太擔心,我沒有把我的身體的真實情況告訴我丈夫。我只是說我一切都很好,不用擔心,為了安慰我丈夫,我說我想學日語,讓他給我寄書。結果我丈夫當真了,給我寄了很多書,這些書都被警察扣下了,到我被釋放的時候才給我。事後我明白了她們為什麼那幾天對我那麼關心,原來是怕她們對法輪功的迫害的真實情況被人發現。
後來她們就拒絕我丈夫再看我,沒辦法我丈夫每週給我寫一封信,而且每封信都讓我給家裡寫回信,說見不到我的信,家裡很擔心,我那時血壓很高,眼睛又看不見,無法寫信,到今年4月份,我的眼睛有點兒好轉,我給我丈夫寫了一封信,寫了血壓和眼睛的情況,結果這封信被警察扣下了,到我出來時才還給我。
我回到日本家裡,看到我丈夫把我葬禮的照片都準備好了,而且把他剪的指甲全部留了起來,怕我萬一回不來,骨灰也沒有,只能用他的指甲來代替……他每天通過各種渠道打聽我的消息。可想而知,在一年半的時間裏,他在承受著多麼巨大的痛苦的煎熬。而且我的事也牽動著無數善良人的心。日本政府、各界官員、大使館官員、新聞媒體,還有全日本善良的人們及全世界法輪功學員為了我能早日安全的回來,開展了各種各樣的營救活動。在此,我衷心地謝謝大家。
法輪功現在已傳遍世界各地,受到各個國家的歡迎,江澤民政權的這種做法,給世界範圍造成極壞的影響。因為類似我這種情況不只是發生在日本,如美國居民李祥春、陳鋼,加拿大的居民王玉芝、林慎立,澳洲居民章翠英,愛爾蘭的中國留學生趙明等。各個國家的政府及那裡善良的人們為營救居住在他們國家裡的華人,都進行了不懈的努力。江澤民的行為給生活在國外的法輪功學員的外國親人朋友造成了很大的痛苦,我希望中國政府能醒悟,理智地解決法輪功這一問題。也希望全世界善良的人們都來關注發生在中國的這一悲哀的,殘酷的,泯滅人性的迫害,讓中國政府早日停止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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