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生活日報2月25日報導,山大此次的新規定提出,鼓勵晚婚,符合法定婚齡的男女在校學生可按國家《婚姻登記條例》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要求生育的已婚學生,必須達到晚育年齡,在領取《計畫生育服務手冊》後方可懷孕生育。在讀期間生育的,應休學一年。
這一消息在學生中並沒有引起太大反響。「結婚?」新校大一的小孫聽到這個消息有點詫異:「我還小呢,從來沒想過這個問題。」文學院大四的一名女生說,自己正在找工作,沒有結婚的打算,而且也沒有這個經濟實力。山大法學院研究生張志說,這項規定從法律角度講很有意義,保護了在校大學生的合法權益,但是自己沒有打算在校期間結婚。
一些市民對於山大的這項新規定感到新鮮,「上大學能結婚生孩子還是頭回聽說,」出租車司機李師傅說:「在校大學生結婚還可以理解,只要年齡到了就行。可要是挺著大肚子、抱著孩子去上課,感覺卻總有點不太對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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