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個香港記者團體昨天發表聲明,譴責警方驅趕及以暴力對待記者的行為,警方明知當事人是記者仍然抬走記者,阻礙記者監察清場過程,是等同新聞封鎖及蓄意妨礙公眾知情權;此舉影響香港作為國際資訊中心及自由城市的聲譽,並會約見警察公共關係科表達不滿。由於事態嚴重,立法會擬召開緊急會議,要求警方交代。
警方於昨天凌晨四時左右進行第一次清場行動,抬走在中環政府總部內靜坐的大學生,過程順利,被抬走的學生沒有反抗,只是呼喊口號。
兩個多小時後,即清晨六時許,警方正準備展開第二輪清場行動。在場記者以有責任採訪清場過程為由,拒絕離開,警員隨即強行驅趕記者,現場示威者不斷高呼「記者加油」,場面混亂。
其間《星島日報》的攝影記者被警員掌摑臉部致嘴角流血,記者被掌摑後質問警員為何動粗,但竟反被警員指他襲警;《星島》已將事件交該報法律部處理。《蘋果日報》攝影記者被警員用武力抬走,混亂中他穿的一對鞋被扯脫;《蘋果》已去信警務處長李明逵,就事件作出投訴及抗議警方阻撓合法採訪工作。《東方日報》一名記者更被一名督察揮拳擊向背部,記者稍後會向投訴警察課投訴。另外,多名包括無線電視臺新聞部在內的電視臺攝影師被強行推離現場。據記協事後發表的抗議聲明,指一名《東方》記者在混亂中受傷,須到醫院接受治療。
據《東方》報導,昨天清晨警方採取清場行動,多名記者在拍攝警員逐一抬走示威者時,其中一名記者亦被當作示威者看待,遭四名警員合力將他抬離,《東方》一名記者趨前拍攝時,被一名姓陸督察粗暴對待,高聲呼喝:「餵,你是誰,是什麼人?」記者立即表明身份,對方卻惡言相向:「記者又怎麼呀!」
混亂中該記者被人揮拳擊中肩背,遂向對方交涉:「我是進行合法採訪,為什麼打我?」並要求該名便裝警務人員出示證件,惟對方未加理會,該記者反被多名軍裝警員拉扯,著記者離開政府總部範圍。記者重申:「我在拍照,你們無權阻止我!」豈料該名便裝警務人員竟大喝:「拉他走!」四名軍裝警員合力將記者抬離。
稍後,該記者向在場一名高級督察投訴,而該名高級督察聞言後向同僚謂:「不用理會,先清理現場再算!」對記者要求查核該名警務人員身份一事毫不理會。期間,記者發現涉嫌毆打他的督察途經,即向高級督察指證:「就是他打我!」該名督察聞言停步,卻拉起上衣向記者說:「我條肋骨斷了!」在記者嚴正要求下,該名督察始交出證件。面對記者指控,該名督察一臉不屑地說:「你們這些記者只顧拍照……!」其後,記者向在場警員報警,送往醫院驗傷。
當時在場的「四五行動」成員「長毛」梁國雄,親眼目擊警方清場時,有警員毆打該名《東方》記者。他說:「我見到有警員拳打東方的記者,如果有需要我願意做證人。」他又指,警方在向示威者清場前,先將電子傳媒及採訪記者清場,旨在阻撓傳媒採訪及拍攝警方向示威者武力清場情況,明顯是侵犯新聞自由,收緊市民的示威及集會自由。
記協昨天發表聲明,譴責警方在記者出示採訪證明後,仍堅持記者離場,更強行抬走記者並導致記者受傷。記協主席張炳玲指責警方驅趕記者的行動違反國際保護記者採訪權利,也令人認為當局不希望受傳媒監察。她說,新聞界有責任報導公眾對人大釋法的反應,警方卻嚴重妨礙公眾知情權。張炳玲昨傍晚與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會面後,引述對方指記者如有不滿可投訴。
新聞行政人員協會發表聲明,對事件深表關注及遺憾,並認為警方未充分照顧傳媒的採訪權利。新聞工作者聯會稱,警方應充分照顧記者採訪工作的需要。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塗謹申強烈譴責警方抬走記者的做法,並質疑此舉是否警方新政策,需在清場前趕走記者,以免被拍攝警員如何清場。由於事件嚴重影響新聞自由,陸續有委員向他反映需要召開緊急會議討論,但仍需蒐集更多資料後才作決定。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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