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博托:黑手伸向中央銀行和礦產資源
在三位巨貪中,剛果(金)前總統蒙博托的斂財手段是最直接的,也是最赤裸裸的。
剛果(金)當時被稱作扎伊爾,擁有豐富的銅礦、鑽礦、金剛石礦等礦產資源,直接出賣國家所有的銅礦、鑽礦和金剛石礦,成了蒙博托斂財的第一手段。1981年,扎伊爾的反對派領袖恩古扎.卡爾.伊邦德在美國國會小組委員會作證時說,1981年早些時候,大約2萬噸、價值約3500萬美元的礦石被私下賣掉了,收入直接落到了蒙博托的腰包裡。卡爾.伊邦德還說,他瞭解到,一些包租的飛機經常載著扎伊爾的鑽石和金剛石到歐洲去出售,而所得的現金直接存入了蒙博托的個人賬戶。世界銀行和國際開發署的官員們也曾經表示,1988年扎伊爾出口礦產所獲得的大約4億美元不翼而飛,並且從來就沒有入賬,蒙博托很可能獨吞了這批款項。
蒙博托聚斂財富的另一個手段是直接控制扎伊爾的預算和中央銀行。觀察家普遍認為,這種控制使蒙博托可以直接插手扎伊爾中央銀行的運作,甚至只要打一個電話即可將大批款項轉到總統辦公室或他自己的賬戶中。在上世紀70年代初,扎伊爾每年財政預算的1/3直接並完全由總統掌握,按他的意願分配。1979年,扎伊爾立法委員會曾公開指責蒙博托在過去兩年裡,非法提取扎伊爾銀行的資金以為己用。1981年,恩古扎.卡爾.伊邦德在美國國會作證時也說,蒙博托曾指示扎伊爾銀行將3000萬美元轉入他在國外的個人銀行賬戶上。
索要私人企業的酬金是蒙博托斂財的第三個手段。不管是外資企業還是扎伊爾的私營企業,都要向蒙博托及其同僚交納一定的酬金,這成為企業在扎伊爾做生意的一條不成文的規矩。難怪一位長期在扎伊爾任職並一度擔任過大使的西方外交官深有體會地說:「在那裡進行任何商業活動都必須給這位總統一定百分比的酬金。」
此外,蒙博托還把官方合同和國營企業「賞賜」或委託給親信部下、老朋友和家庭成員管理,從而為自己獲取「隱形收入」創造條件。這些直接得到好處的核心集團構成了扎伊爾的「新貴族階級」。
蘇哈托:家族控制國家經濟命脈
在最腐敗的3個前國家領導人中,蘇哈托應該算是「最聰明」的一個。
蘇哈托曾在《福布斯》雜誌全球富豪排行榜上位居第4,資產達160億美元。另據美國中央情報局的秘密調查資料顯示,蘇哈托家族的資產總值曾經一度膨脹到400億美元,是世界上最富有的家族之一。蘇哈托家族的錢是從哪裡來的呢?司法部門雖然指控他腐敗,但人們發現,他很少把國庫收入直接據為己有,其斂財的訣竅是利用手中掌握的政治權力,扶植子女和親友構筑商業帝國,從而在經商中獲取暴利。
在蘇哈托執政的30多年時間裏,他的家族和親友網路控制著幾乎整個印尼經濟,造就了龐大的商業帝國。蘇哈托的長女西蒂曾擔任內閣社會事務部長,他的4個兒女和一個媳婦是國會議員。顯赫的政治權力為家族從商、牟取私利大開方便之門。蘇哈托的6個子女控制了印尼的金融業、汽車業、電力、建築業、交通運輸業、森林、礦山、新聞媒介和房地產等產業,幾乎每個經濟部門都有蘇哈托家族的人。有個形象的說法:蘇哈托家族「打噴嚏」,印尼經濟就「感冒」。
據印尼商界人士透露,蘇哈托家族慣用的斂財手法是:通過其控制的公司與國營公司簽訂合同,壟斷經營,從中牟利。而有關合同是在未公開招標的情況下取得的,未經過公平競爭,價格之低令人咋舌。經常尖銳批評蘇哈托電力政策的一位前國會議員指出,印尼前國營電力公司接近破產邊緣的主要原因就是蘇哈托家族公司,與其簽訂不平等合同,損公肥私。另外,蘇哈托家族控制的120家公司還通過與國家石油公司簽訂承包和銷售合同,從中獲利,國營石油公司因而成為蘇哈托家族的「搖錢樹」。
蘇哈托家族暴富的另一個手段是拉攏國外投資者。據報導,蘇哈托當政時,英、美等西方國家的企業為了能夠在印尼投資獲利,多數與蘇哈托家族結成密切的商業聯盟,蘇哈托家族的成員擔任它們的印尼附屬公司的董事,用手中的政治權力庇護其商業利益。例如,美國的凱悅酒店集團、曉斯電子通訊集團、德國的西門子公司等,都曾與蘇哈托家族聯手,在印尼拓展業務。
下面是極盛時期的蘇哈托家族商業王國全貌:
長女西蒂:擁有一家交通運輸公司和一個火力發電廠,同時擁有中亞銀行的股份。
長子薛狄:全國最大汽車集團的最大股東。
次子巴姆班:他控股的公司經營範圍涉及電視、銀行、酒店、石油化工、運輸和通訊等。
次女凱迪蒂:經營範圍涵蓋銀行業和建築業,取得建造蘇門答臘通往馬來西亞的大橋的合同。
幼子胡多莫:經營汽車製造、石油和天然氣開發等,擁有香菸廠及一些國內航空公司的股權。
幼女胡塔美:其公司負責雅加達海岸填海工程。
馬科斯:夫妻巧取豪奪數第一
與蘇哈托相比,菲律賓前總統馬科斯斂財的方式更加赤裸裸。他入主總統府後,與夫人伊梅爾達採取敲詐商人、貪污公款、盜竊國庫和非法轉移資金等手段獲取了大筆財富,甚至日本支付的戰爭賠款、國家財政撥款、退伍軍人福利金、總統專用的特別情報基金、世界銀行提供的貸款都沒能逃過馬科斯夫婦的魔爪。
馬科斯夫婦在侵吞公款時沒有忘記使用一些花招作偽裝。例如,伊梅爾達曾在馬科斯當政期間發起了修繕古蹟、修建文化中心等公益活動。表面看來,這些大興土木的活動是總統夫婦親民愛民的舉動,但實際上不過是他們聚斂錢財的幌子。伊梅爾達通過這些活動,從菲律賓的各大公司甚至外國機構那裡籌得了數千萬美元的建設資金,並把其中的大部分存到了自己的賬戶上。
伊梅爾達籌集資金的另一個辦法是以她的個人名義發出信件、打電話,以各種名目籌款,或在總統府舉行晚宴,想一睹第一夫人芳容的,都得交錢。有一個商人曾榮幸地得到第一夫人的垂青,他後來感慨地說:「她會跟你調情,並把你請到宮裡去。我曾心甘情願地給她捐過錢,卻連一杯茶也沒有喝上。」
此外,馬科斯夫婦還設計各種名目,欺騙外國政府和財界要人,獲取贈款,從中貪污。據美國財政部統計,1966年馬科斯夫婦訪問美國時曾獲贈1.25億美元。此後的5年間,美國又向菲律賓提供了6100萬美元的正常軍事援助和3800萬美元的秘密軍事援助。由於涉及政治、軍事秘密,此類援助的用途一般不會公開,這更為馬科斯夫婦貪污提供了方便。美國國會審計署和一個專門委員會進行的秘密調查發現,這些錢財被馬科斯夫婦以各種名義轉入私人賬戶之中。例如,為了換取菲律賓支持美國進行越南戰爭,美國政府曾於1966年至1969年向菲律賓平民行動隊撥款360萬美元,這筆資金最終落戶於菲律賓退伍軍人銀行,而馬科斯本人卻擁有該銀行超過半數以上的股份。更為惡劣的是,明明美國已經秘密支付了平民行動隊的一切費用,但馬科斯仍然採用欺騙手段,在國會通過了一項向該行動隊提供3500萬比索經費的法案。
為了掩蓋貪污腐敗的事實,馬科斯夫婦在國內虛報賬目,裝扮成兩袖清風的樣子,而他們在海外的資產實際上可以敵國。他們在歐洲、北美和加勒比海地區均設立了秘密賬戶。根據馬科斯繳納的所得稅推算,表面上他1960年的總收入只有1.7萬美元,1961年增加到6萬美元,1966年他競選總統時的總收入也只有6.93萬美元。但實際上,他早已是億萬富翁。他的保險箱裡裝滿了美元;他的海外公司遍佈世界各地;時常有人把成袋的現錢送到他的府上,因為次數太多,數量太大,伊梅爾達後來連錢都懶得點了。
通過這些非法手段,馬科斯夫婦聚斂了大量的財產。雖然具體數目不得而知,但他們的腐敗生活卻從一個側面反映了其驚人的財產。伊梅爾達曾花550萬美元購買了當時世界上最大的一顆鑽石;以1.2億美元購買了紐約的皇冠大廈;投資1.8億美元在國外設立了18個基金。1986年,馬科斯夫婦流亡海外後,人們在總統府發現了伊梅爾達的3000雙鞋子、尚未穿過的2000件舞會禮服、500副胸罩以及無數的世界知名香水等奢侈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