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4-05-04 18:37:00作者:
美國司法部官員今天(三日)表示,電腦軟體巨頭微軟公司主席比爾蓋茲因為在一項投資上違反並購報告要求,沒有申報一項金額龐大的股票投資,被罰款80萬美元(45萬英鎊)。
這起違規股票投資涉及蓋茨個人擁有的一家投資公司,但與官司不絕的微軟公司無關。官員說,蓋茲的行為違反一九七六年哈特-史考特-羅迪諾反壟斷法。根據美國法律,一些個人或公司在完成購入總值超過五千萬美元的股票或資產的交易前,必須向監管當局申報。蓋茨沒有向有關官員披露他二○○二年購入了Icos醫藥公司的股票,總值五千多萬美元。
另一方面,微軟公司繼續面對反壟斷訴訟。去年,微軟和多家公司涉及知識產權訴訟,微軟因此支付了龐大的法律費用。今年3月,微軟因為被裁定違反壟斷法,被歐洲聯盟罰款6億美元,這是歐洲有史以來最巨額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