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發展到今天,這種模式已經不能成爲民主實現的方式了。人口眾多固然是一個主要因素,效率問題也是不能實行廣場民主的原因。並且在這種民主的基本框架下,多數人的意願往往會對少數人的要求進行壓制,從而少數人的權利很可能得不到保證,成爲大多數人意願的犧牲品。代議製成爲實現公民權利的手段,是必然的事。
我們國家應該說實行的也是一種代議制,按照某些權威的解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的權力機構,而慣以「人民代表」之名,並且在實際的操作中,「人民」是還要進行一下選舉的。雖然很多人在批評「人民代表大會」是橡皮圖章,但從理論上說,這些人畢竟代表了我們,構成了權力機構。
我在一個新興的小區中生活,在上次的選舉中,我家門上有了一個紙條,是一個區人大的候選人來拉選票的宣傳單。在這個單子上,他列舉了自己爲了這個小區所做的事,告訴大家曾爲小區爭取了多少權利,並且承諾自己如果選上了,一定要給小區爭取更多的權利。並且這位元候選人把自己的住址與聯絡方式公布出來,承諾只要是他選上,歡迎他的選民隨時來找他。
雖然這次選舉,因爲各種原因我沒有去投票,但如果去,我相信自己一定會投票給他。不論他是否真的能夠解決所有人不同的需求,但至少會有人爲你的要求而盡力。
我所瞭解的代議制就是如此:一部分人推舉出一個代表,讓這個代表去與其他代表或政府來進行一種協商與博奕,以最大限度的保證這部分人的權利不受到傷害。而這種模式最重要的是,作爲選民,要知道代表自己的人是誰、他在幹什麼。
很多朋友可能會不以爲然,因爲在我們這裡,所謂的「人大」並沒有真正的權利與地位,往往是個擺設。但我個人所知,已經有某些人開始讓人大這個法律機構恢復其在法律上的地位。具體的做法就是不再讓那些我們所不知道的人來代表我們,而是在選舉的時候,讓大家都瞭解將要代表我們的權利的人。
在這種政治遊戲裡,有兩種不同的角色。一種是作爲水面上的代表,一種是作爲讓代表浮出水面的選民。浮出水面的代表是並不難找到的,畢竟從遊戲的角度來說,希望能作爲主角出現的人還是不少。不論出於什麼目的,只要有人不是上面指派的而來參選,就有成爲真正代表民意的可能。
更重要的是水面下龐大的選民。很多人認爲(曾經我也是),自己投票與不投票並不重要,因爲不論怎樣,這些人我們並不知道他是誰,即使知道他是誰,也不知道他們是否可以找到並替自己說話。
這種想法可能是正確的,但隨著大量的獨立候選人參與這個政治的遊戲,情況已經發生了變化,已經有些人在挺身而出來爲自己以及自己的鄰居來爭取應該具有的權利了。現在的情況,是這些人還沒有多少來自民間的支援與信任。
作爲一個普通的人,我們的力量都是有限的,而如果我們真正把這些願意爲自己以及鄰居爭取權利的人選上去,我們的權利就有那麼一點保障的可能。要是不如此,在這個國家的政治生活的層面上,就永遠沒有普通百姓的聲音。
所以,在這些獨立候選人出來的時候,我要去瞭解他們,我要去知道他的電話並且知道他的住址或者E─MAIL,以便可以在自己權利受到侵害的時候,可以告訴他:「我是你的選民,希望你能代表我的權利說話。」這不是一件很困難的事,至少不比我一個人抗拒整個國家機器困難。作爲個人,我知道這種行爲未必有效,甚至在很長的時間中,也不會對政府起到足夠的約束作用。但只要每個選民都知道是誰在代表自己,並且把這些希望他們做的事反應出來,就能形成這種氛圍。
在下次選舉中,找到可以代表自己權利的人是我的任務。要是不行的話,就印上一堆紙條,找到支持者後自己幹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