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法治國人權狀況越來越好、人權越來越得到國人的普通重視,並被列入憲法的今天,我卻蒙冤受辱長達整整的十年!在這十年期間,我去過多少次北京,走訪了多少有關人士和各級的職能部門,早已是無計其數,前不久我在網上還曾給總書記胡綿濤總書記寫了兩封公開信,然而冤案沒有得到解決,卻遭受到更殘酷地迫害和打擊。
94年我僅僅與原擔任河北省滄州市新華房管所所長的馬桂臣發了一句口角,他竟然在大庭廣眾之前狂言「把郭起真抓起來!」並親自用轎車到新華公安分局拉來兩名帶刑具的警察,劉某和崔某將我抓到公安局,於94年6月2日將我收審,同年7月28日釋放(沒有辦理任何的釋放手續);
94年9月9日新華公安分局故伎重演,再一次的將我逮捕,95年1月23日釋放(再一次的沒有辦理任何的釋放手續);
95年5月17日新華區法院以所謂的傷害罪名判處了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我在上訴期內依法向中院提起上訴,而新華區法院的審判員孔令榮和審判長鄭某卻軟硬兼施,多次到我的家裡和親朋好友單位和家裡動員迫使我撤訴未果後,竟敢明目張膽地扣押了我的上訴狀,剝奪了我的上訴權;
95年6月我對新華法院扣押上訴狀的嚴重侵犯人權的違法行為,向中級人民法院和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分別提起訴訟和申訴,豈料中院、省高院不受理;
96年原擔任河北省滄州市新華房管所所長的馬桂臣,以法院判處我緩刑為由,將我開除公職。根據勞動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判處緩刑的職工可以回本單位工作,開除公職必須要通知本人,本人不服可向勞動仲裁部門提起上訴公職;
至至97年我到單位馬桂臣才將開除我的決定通知於我,並狂言道:「你在到單位來就打死你!」
儘管馬桂臣自恃曾給某市長當過秘書有些勢力,但是我堅信他的勢力再大,也是極少數,也不可能一手遮天,正義必將戰勝邪惡!所以即使我被第一次關押入獄後絕食九天,生命垂危的時刻,我給家人寫道:「只要把我所遭受的迫害反映到有關部門,我即使死了也死而無憾!」在一個隨波逐流的人眼裡可能會把政府當作榮華富貴的捷徑,而在一個有事業心和良知的人眼裡,就應該用自己的行動去維護政府的形象,在任何時候都不能改變內心的道德律令,更不能屈服於任何的邪惡勢力。
什麼是正義?什麼又是廣大人民群眾的堅強後盾?誰又是「國家主人」的精神支柱?毫無疑問,只有政府才能夠承擔起懲惡揚善匡扶正義責任!「一個國家對哪怕是個體的生命和尊嚴表示出充分尊敬的時候,當一個國家承諾了人民並勇敢承擔了對人民的諾言的時候,它就為人民所尊重。」政府只有真正地保護一個公民的合法權益,個體的尊嚴能夠得到國家的最起碼的尊重,國傢俱體的工作人員和被尊重的個體才能夠將個人的利益置之度外,國家和個體才會共同的行為準則鎖定在人民的利益高於一切上面。這個國家才能必將強大富饒,成為人民的樂園。否則這個國家只能會成為人民的地獄!
無辜的百姓被打入死牢,製造冤案的惡警成為英雄,真凶逍遙法外,為民請命的人卻被定為顛覆國家政權罪遭到逮捕!
96年滄州市水月寺小區發生特大殺人案,一對未婚夫婦殘忍地被歹徒所殺害。六天後滄州市電視、廣播、報紙,都爭相報導破獲此案。特別是滄州市電視臺,幾個頻道在十幾天連續滾動報導破獲特大殺人案。
殺人凶手王蘭歧(我的近鄰,居住在滄州市荷花池小區六號樓501、502、504室,電話0317-3045303)和王蘭軍(系親叔伯兄弟)被關押的消息不徑而走,而犯罪嫌疑人王蘭歧拖著腳鐐,戴著手銬,被打的鼻青臉腫的的近鏡頭在滄州電視臺反覆播放。在滄州王蘭歧兄弟已成為鐵定的殺人罪犯。當我在居住的小區內聽到殺人嫌疑犯的妻子聲淚俱下地向我哭訴自已的愛人遵紀守法,絕不會是殺人犯時,不能不使我為之動容。看到面容憔悴,神情恍惚,性情溫順的女人,竟然在精神近於崩潰的時刻,卻要與執法犯法的辦案人員同歸於盡時,使我震驚和痛苦萬分。良知促使我不能不過問此案。
經過我向涉及此案的有關人瞭解和縝密的分析推理,我斷定這是一起天大的冤案!
(一)、王蘭歧沒有殺人動機;
(二)、王蘭歧沒有作案時間;
(三)、被姦殺的受害人身上(王蘭歧購買)的所有金銀手飾下落不明;
(四)、殺人犯的作案工具下落不明;
(五)、王蘭歧臉上被打的鼻青臉腫,足可以證明是辦案人員嚴刑逼供的結果。有罪供述顯然是刑訊逼供所致。(當事人無罪釋放後曾親自向我敘說被公安人員殘酷地施以逼供)六天後,忍受不了酷刑折磨的王蘭歧迫不得已才做出了有罪供述!
人命關天,為避免更大的悲劇發生,我不敢有一絲的怠慢,立即草擬向上級反映的稿件。並於98年1月23日先後向<南方週末>、中央臺視臺、以及江澤民總書記直接去信反映。
信寄出後,我翅首以盼上級領導和電視臺能夠伸出援助之手,調查落實平反我近五年的冤案和關注王蘭歧涉嫌殺人一案,然而望眼欲穿的苦苦地等了幾個月,卻杳無音訊,更沒有收到隻言片語。考慮到人命關天案情重大,避免更為嚴重的後果發生,98年夏天我到中央電視台上訪,將「冤」字擺在電視臺門前,試圖通過上訪引起有關部門的重視,一位工作人員若無其事地看了看我的申訴材料,便以抓起來相威脅。一會兒一輛警車開到電視臺門前,從車上下來的警察過來威脅我不立即離開,就要關押入獄。當我穿著「冤」字的背心,到天安門廣場喊冤時,卻立即遭到武警干涉,隨後便遭到天安門公安人員的關押和收容、譴送回滄。
地方執法犯法、草菅人命的黑惡勢力為非作歹無法無天,而中央的各級政府部門對百姓的屈辱和生命卻又熟視無睹,這更助長和縱容了視人民如草芥的邪惡。
98年我沒有盼來上級部門的關注和解決我反映的情況,十五大召開前,新華公安公局為阻止我在十五大會議期間上訪,公然派了二十幾個公安人員對我實行24小時的監視,粗暴地開涉我的人身自由,並且經常在深夜對我進行騷擾,逼迫我到派出所裡上班,(以便更有利地監視我的行動。)在社會上引起極其惡劣的影響。
一天派出所所長、指導員和政法委書記,還有一個被稱為是滄州市公安局督察大隊大隊長的人尾追我至親屬家裡威脅我說:「你要是上訴就判你實刑,(即有期徒刑),只要你不在舉報你們所長馬桂臣,我可以恢復你的工作!」市公安局督察大隊長的這番積極充當馬桂臣打手的話語,確切地說是為虎作倀,是在肆無忌憚地褻瀆頭上的國微和盾牌,是在為馬桂臣那句:「快給公安局打電話,把郭起真抓起來!」以及「我就把他治死!打死」找到了最有力的銓釋。
至此不難看出,新華公安分局對我實行24小時的全方位的監視和粗暴地干涉自由,顯然是翁中之意不在酒和瞞天過海欲蓋彌障罷了!用二十幾名公安警察輪番在我的住宅門前造成如此大的社會效果,所形成如此大的振攝力,一可以顯示馬桂臣的惡勢力的強大;二可以使我放棄對王蘭歧冤案的特別關注!形成一個老子天下第一,我是流氓,我怕誰的勢頭。只是我有所不明的是,在這光天化日之下,這種視百姓如草介的流氓行徑,何以如此地猖狂?
99年隨著在滄州市委書記薄紹銓的東窗事發,(因買官賣官行賄受賄高達數千萬元,2001被判處無期徒刑),96年被關押入獄的無辜王蘭歧和王蘭軍兄弟二人,至到99年才先後被無罪釋放,(這足以證明我向中央電視臺和中央領導人反映的情況完全的屬實!)但這遲到的無罪釋放已造成無辜的受害人王蘭軍的母親98年下半年氣絕身亡,父親精神嚴重失常的悲劇!
級層單位的科長所長欺壓或迫害百姓可以找市領導告狀,可是,滄州市的市委書記薄紹銓在滄州任職六七年,至到99年被繩之以法,市委書記成了惡貫滿盈的可恥敗類,可以找省委書記去告狀,可是,擔任河北省省委書記、省長、省人大主任的程維高在河北省任職12年之後的2002年被雙開。掙紮在死亡線上無助的弱勢群體,在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的絕境中只有把最後一線的希望寄託在國家的最高統治者身上!倘若百姓在蒙冤受辱三年五年、十年八載,甚至幾十年的陳怨都不能得雪,電視上那些和藹可親的「人民公樸」是如此遙遠,神聖的法律和正義與人民如此地可望不可及,人民還會相信誰呢?
因「人民的保護神」的「瀆職」,使真正的殺人凶手至今逍遙法外,使無辜的百姓無緣無故地被關押了三年,一位名不見經傳的母親因兒子的無辜被刑訊逼供被打入死牢,而氣絕身亡,一位父親難以面對和承受著突如而來的人禍,導致精神嚴重失常,成為了一個喪失思維的瘋子,而幾十萬的滄州人民被惡警和習慣勢力所愚弄和欺騙!?
各位領導,倘若在98年的一月,我向總書記和中央電視臺及南方週末反映王蘭歧冤案的時候,能夠得到各級部門的重視,王蘭軍的母親怎麼會含恨而死?而據圈內的透露,因我向有關部門反映引起了中宣部和公安部的極大重視,強令督辦此案,才使那些製造特大冤案的惡警們感到驚慌。然而,少數視百姓如草芥的惡警,卻反其道而行之,不是認真糾正王蘭歧的冤案,卻為了阻止我在十五大期間上訪再次引起中央的重視,對我實行了24小時的監禁事小,而使本應該避免的悲劇發生,誰又應該為所釀出的人命知案負責?!無辜的百姓被毆打成為殺人犯關入死牢的事件發生,是「人民保護神」簡單的瀆職和偶然事件,還是惡警們將「國家的主人」當作陞官發財和向上級邀功請賞的資本,早日是輕車熟路?
據悉,在滄州轄區內的任邱市,也發生了與王蘭歧冤案如出一轍的案件。
與王蘭歧同一年涉嫌殺人的趙守海現年四十歲, 96年被當地公安部門以涉嫌殺人予以逮捕,四次判處死刑均被中院和高級人民法院駁回或發回重審關押至今(妻子與其離婚,其子失學)。經向趙守海母親(崔海濤電話0317-2224398)瞭解證實在兒子超期關押的七年時間裏,曾多次到市、省、中央檢察、信訪等職能部門上訪未果!?
更令人遺憾、失望、困惑、痛心的是趙母親對政府的幾近絕望的一番話:「我這七年的奔淅鎿伊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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