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當局不准律師見趙岩

作者:海濤 發表:2004-09-28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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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國家安全局以《紐約時報》北京分社研究助理趙岩案子涉及「國家機密」為由,在「偵察階段」暫不允許律師見面。

紐約時報北京分社助理趙岩九月17號在上海被捕,理由是「涉嫌泄露國家機密」。目前,關押在北京國安局看守所。趙岩家人為趙岩聘請的辯護律師莫少平上星期按程序遞交了要求見面書,但是,安全局很快正式回函,說在「偵察」階段,不同意會見律師。莫少平對美國之音證實了這個消息。他說:「當然有權請律師了。但確實也有法律規定,如果案件涉及國家秘密,起碼在偵察階段,他有權不同意來會見。他給了我一份書面的東西,蓋的北京國家安全局的印章的正式通知,說根據中國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某某條款,不允許會見。」

那麼,人被拘留後,一直到可以會見律師,這一段「偵察」時間到底是多長呢?莫少平說,這段時間,不是很確定:「但大體來講,拘留期限,正常不超過37 天。」莫少平律師說,如果在37天內,批准逮捕,那麼,從逮捕日期開始算,又有兩個月「偵察」期。兩個月之後,有關方面認為案情沒榍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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