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金錢,我沒什麼概念。好在比較喜歡具象思維,趕緊換算一下,想起來比較容易。
假如我是個農民,一個人,有一畝地已經不錯了。一年種兩次,一次小麥,一次玉米,一年能掙個800塊,再加上養一群鴨子,賣點鴨蛋,估計最多也就能掙1000塊。想要在上海那郊區買套像樣的房子,我得不吃不喝地耕種1000年。到那時候,共產主義該實現了吧?
假如我是個工人,沒有下崗,一個月拿800塊錢,不抽煙,不喝酒,不結婚,不吃飯。渴了喝涼水,餓了吃爛菜葉,冷了揀破麻袋穿,總之,一分錢不花,在房價不上漲的前提前,要買那樣的房子,得連續工作100年。估計,沒什麼工廠要這麼老的工人。
假如我是個公務員,混得很一般,一個月2500塊,也不抽煙,不喝酒,不吃飯,還不貪污,不受賄,不挪用公款,要想買那樣的房子(同樣,房價不上漲),我得熬上33年。估計剛買了房子,偷猛誦萘耍 壹 鋅贍芤蛭 渙級 桿偈攀饋?
假如我是個撰稿人,而且混得還不錯,每兩個字一塊錢,我也不抽煙,不喝酒,不吃飯,也不泡文學女青年,要想買那樣的房子(同樣,房價不上漲),我得連續寫2000000字,而且還得保證字字有人要。假如連構思、帶寫、帶修改,每小時可以順利完成2000字,那麼,就得連續寫1000個小時,在WORD文檔上連續寫2000頁。我明白了,為什麼寫字的人容易夭折?憋的。
假如我是妓女,姿色一般,平均每次收穫200塊,我也不抽煙,不喝酒,不吃飯,不得性病,不養小白臉,要想買那樣的房子(同樣,房價不上漲),我得連續接5000次客人。假如每天接客兩人(含法定節假日),那得連續奮戰2500天,費時7年左右。
假如我是搶劫犯,手段一般,眼神一般,每次出手搶得1000元,我也不抽煙,不喝酒,不吃飯,不找女人,不被抓住,要想買那樣的房子(同樣,房價不上漲),得連續作案1000次,假如每星期作案一次,那得連續作案18年。
假如我是商人,我連吃帶喝,也抽煙,也喝酒,也吃飯,也得性病,夜養小蜜,只要我有本事貸到款,在房子剛出來的時候,噼裡啪啦的付上頭款,和同夥一起鬨抬,不出兩年,幾套房子就都到手了。
我說這些,並不想發牢騷。我只想說,土地這東西,都屬於國家資源,首要的功用,是為這個國家的老百姓提供服務。在合法的政策下,再加上自己的手段,利用國家資源為自己掙錢,這並沒有太大的罪過。只是,凡是必須有個度。任何一個國家,兩極分化得厲害,都不是個太好的兆頭。當一個城市裡的大多數人被擠到城市的邊緣時,這便是罪過的一種,和英國的圈地運動並不兩樣。
我們再想一想,兩極分化是怎麼形成的?看看以上購房的時限,答案就呼之欲出了。一個普通的公民,他辛辛苦苦地工作一輩子,賺得那點可憐的錢,被祖國拿去一部分,被房地產商拿去一部分,最後再被炒房者拿去一部分,這兩極要想不分化,也很困難。想想那些在城市裡奮鬥多年的普通人,幾乎大部分人都背上沈重的房貸包袱。這就是大多數人的命運。
我並不是非議國家不可以從土地中獲取利益。只是,大眾之財,取之於民,用之於民。假如你獲取了這些收入,卻無法保障大多數人住上滿意的房子,那麼這「取」,也取得不理直氣壯。或許,我這點想法有點憤青,只是,前兩天看新聞,都說憲法有進步了,要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了。我想,這還是有個因果關係 前提是,你首先得保障大多數百姓擁有一定數量的財產。假如大夥為了一套破房子都累得死去活來,你還有什麼好保護的?世界上,沒有絕對公正的法律,物質控制能力決定了其走向,我不能說普通百姓就不收益了,然而,在這個法令下受益最大的,是大多數還是少數人?
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所,這歷來都是百姓對於一個國家最起碼的要求。不知為何,我突然想起一個例子,記得很不清晰了 似乎是在老俄羅斯,一個窮人沒飯吃,偷了一塊麵包。在當時,這可是大罪。其結局是,他並沒有被定罪,原因是,當一個國家無法為其人民提供生存條件,為了生存,他偷竊了,真正有罪的不是他,而是這個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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