謀財 殺害親密老同學

發表:2005-01-03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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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意間「露富」,竟被平日裡關係十分親密的老同學盯上了,最後竟死無全屍。日前,瀋陽市於洪區「12.16」殺人碎屍案告破,犯罪嫌疑人馬某被正式逮捕。

驚現屍塊

12 月16日11點左右,於洪區造化鄉旺牛村村民在住宅邊發現兩個黑色塑料袋,裡面裝的居然是人的上肢和小腿。村民們急忙向派出所報案。於洪公安分局刑警大隊接警後立即趕到現場展開工作。與此同時,市局刑警支隊的領導及技術人員、偵查員也趕到現場,會同分局成立了「12.16」專案組,共同偵破此案。根據現場勘查和初步的走訪,專案組初步認定這是一起殺人碎屍案。

12月19日,通過對全市失蹤人口的查找比對,確定了被害人的身份。被害人石某,40歲,離異獨居,皇姑區三檯子人,為12月14日報失人口。據調查,石某曾在幾個月前以8萬元的價格賣掉一處房產,平時好打麻將,但不曾與人結仇。

機智擒凶

調查中,辦案人員瞭解到,石某生前與同學馬曉明關係甚好,馬曉明也是三檯子人,案發前已經離開瀋陽。但有線索顯示,馬曉明所說的離開瀋陽的時間段裡,曾經回到瀋陽一段時間,而這段時間恰恰與石某被害的時間段吻合。警方立即趕到馬曉明住地走訪,有人指認,前幾天看到馬曉明曾提了一個黑色的塑料袋倉促離開。至此,警方確認馬曉明有著重大作案嫌疑。12月20日下午4點左右,警方將馬曉明抓獲。

謀財害命

經審,馬曉明交待了他殺害石某的經過。原來,在一次相聚閒聊中,石某無意中告訴馬曉明自己剛剛賣了房子,現在手裡有10萬元的存摺。從此,馬曉明便惦記上了石某那10萬元錢。於是他先是公開宣布自己要出遠門,然後偷偷潛回瀋陽,將石某約至家中,殺害並分屍,並搶走石某身上10萬元存摺一張、現金170元及一部諾基亞手機。事後,馬曉明將屍塊分別扔到新城子道義、造化旺牛村、陵東鄉田義村等地。

12月15日,馬曉明持相關證件準備到銀行取錢時,因銀行保安眾多,取款又需要本人親自提取,所以他沒敢取錢便離開瀋陽。隨後,馬曉明再次公開返回,給人造成他不具備作案時間的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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