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5-01-04 17:28:00作者:
美國五個聯邦部門,衛生部(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建設部(Housing and Urban Development)、教育部(Education)、勞工部(Labor),和司法部(Justice),2003年用於信仰方面的撥款贊助(faith-based grants)的社會公益項目上共花了145億美元,與宗教相關的團體獲得了其中的11億7千萬美元,約佔總數的8%。
過去,美政府不向宗教團體直接撥款。政府要求宗教團體成立獨立的非宗教組織,政府向這些組織撥款。布希在選舉中獲得宗教保守派選民的堅決支持,他許諾上任後向提供社會公益服務的宗教團體開放政府的支票簿。布希常說,為窮人服務,宗教團體做得比政府機構更好。布希曾要求國會修改上述規則,但被拒絕。結果是布希單方把他想要的變化付諸現實。
相關網址:
各州獲得撥款的團體名單:http://hosted.ap.org/dynamic/files/specials/interactives/wdc/faithbased/index.html?SITEAP&SECTIONHOME
白宮信仰和社區提案辦公室(Office of Faith-Based and Community Initiatives):http://www.whitehouse.gov/government/fbci/
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