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縣級貪官中,林龍飛的名氣應該說是比較大的,這倒不是因為他的貪賄數額大,而是因為他有一個「聞名遐邇」的外號:「三光書記」--官位賣光、財政的錢花光、看中的女人搞光。但是,給筆者印象最深的倒不是他這個外號,而是他的防止職務犯罪的建議--在去年2月份的庭審中,在將要結束時的被告人陳述中,林一反其他貪官替自己辯護的常規,竟提出了10點防止職務犯罪的建議,包括進行典型案例教育,全面掌握領導幹部的學習、生活情況,曝光送禮收禮事件等。
林龍飛的建議並沒有多少「原創」的成分,但從一個接受庭審的貪官那裡說了出來,就具有了較強的滑稽意味。
就拿「進行案例教育」這條建議來說吧,又是參觀展覽,又是讓貪官現身說法,不一而足。但誠如林本人所說,這些接受「教育」的貪官們有幾個不是「敷衍了事、草率應付」的?有幾個是認認真真地「改造世界觀和人生觀」的?所謂「人在官場,身不由己」,不論有多少電閃雷鳴在耳邊迴響,他們都是一群聾子,你又如何奈何他?
至於「全面掌握領導幹部的學習、生活情況、曝光送禮收禮事件」等,又有多大成效呢?林在台上時,他的「學習和生活情況」,都是非常透明的,因為他毫不掩飾自己的劣跡。譬如,林龍飛手上有一個通訊錄,上面密密麻麻地記錄著幾十名與之有關的女性的名字,人稱「群芳錄」。他曾在福州豪華大酒家擺下兩桌酒席,公開宴請與之有關係的十幾名漂亮女子,被人稱為「群芳會」。
他公開接受和索取賄賂,周寧縣幹部中流傳著這樣一句話:「天不怕地不怕,就怕林書記晚上打電話。」因為,林龍飛晚上打電話就是叫人去「輸錢」給他。過年來送禮的一直排隊等到下午還挨不上號……這一切在當地都是人人皆知的事情,還用著專門來「曝光」嗎?
這次林龍飛已經一審被判死刑了,不知他上次提出的那些反腐建議究竟有多少被反腐機關給採用了?由此,筆者想起了包括一些反腐專家在內所提出的種種反腐高招,譬如高薪養廉、廉政保證金、「家庭紀委書記」等等,雖然從理論上說都能講出一番大道理,但究竟有多少又具有可操作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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